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高教科研
索引号: 002482082/2006-0645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6-11-16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扶贫办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面向欠发达地区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高教〔2006〕166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扶贫办、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欠发达地区的人力资本培育,2006年继续组织实施“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面向欠发达乡镇广大农村青年农民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高中毕业25周岁以下,省重点扶持的211个欠发达乡镇中从事农林业生产的贫困农民子女。
    二、专业、学制和学习方式
    2006年招生专业为园艺技术和农林经济管理,招生学校为浙江林学院。学制二年,脱产学习。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凡是符合报考条件且经省扶贫办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8月30日前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www.zjzs.net)进行报名,按程序和要求输入个人信息,第一志愿填报浙江林学院园艺技术或者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完成报名第一阶段工作;9月7日―13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考点所在市、县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缴费、拍照和信息确认,再根据网上报名中确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2006年10月14、15日。
   (三)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理)、英语。
    四、录取办法
    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单独划线择优录取。2006年招生计划为200人。
    五、收费及资助政策
    考生入学后,所需的学费、学杂费和教材资料费等由省扶贫经费全额资助。学员的往返交通费、日常生活费和住宿费自理;对于特别贫困的学员,将根据其贫困程度给予适当补助。对在培养期间思想品德好、成绩特别优异的,将根据浙江林学院教学和学生管理的相关办法,实行奖学金制度。
    六、毕业和使用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合格者,由浙江林学院颁发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文凭,国家承认其学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原乡村工作。
    请各地扶贫办、教育局根据上述要求,按各县分配名额1:3的比例及时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报名和考试,做好资格审查,并由市扶贫办汇总后报省扶贫办。

 附件:1. 2006年各有关县(市、区)计划招生名额分配表
       2.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扶贫办  浙江省财政厅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