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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082/1998-00001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公开日期: 1998-11-09
统一编号: ZJSP04-1998-0001 有 效 性: 废止
文  号: 浙教计〔1998〕191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1998-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

ZJSP04-1998-0001

浙教计〔1998〕191号

各市(地)、县(市、区)教委(局)、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浙江省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教育委员会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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