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30000002482082X/2026-1010557865 | 文件编号: 浙学位办〔2026〕1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 生成日期: 1779073448160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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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理工大学、宁波职业技术大学、杭州职业技术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省学位委员会审议,同意增列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其数理基础科学、智能制造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4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同意增列宁波职业技术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其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应用化工技术等6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同意增列杭州职业技术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其智能控制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电子商务、服装工程技术、现代精细化工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等6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请你们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学科研投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要加强学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及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做到标准明确、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确保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开展。 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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