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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5-00180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5〕125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5-07-0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金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8 来源: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徐志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职业本科院校开设历史经典产业“精英班”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职业教育政策、改进人才培养工作、促进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述求

答复内容

1

1.建议在更高层面引进专业教学资源。虽然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具有16年的工艺美术教学优势和广泛的师资资源,但高层次的专业合作师资力量,主要以省内工艺美术大师为主,仍显薄弱,建议省教育厅牵头建立相关结对合作机制,为引进中国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等知名艺术院校的专业课程、优秀师资提供助力。

我厅高度重视历史经典产业人才培养工作,支持职业本科院校与高水平院校开展深度合作。成立了浙江高校赋能历史经典产业科教联盟,定期组织各高校间开展交流联动,同时推动高校与历史经典产业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化校协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各方教育资源,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精英班”提供师资共享、课程共建等支持,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向职业本科院校延伸。

2

2.建议对学员学习成绩予以权威认可。建议省教育厅和相关的人才、职称评审部门,对全省类似的历史经典产业“精英班”进行办班资质审验,或设立相应的结业考试机制,对合格班次学生的合格成绩,予以权威认可认定,列为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职称评定、人才评选、非遗传承人、各级各类大师评审的考评依据。

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本科院校备案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根据本校历史经典产业相关专业设置情况,结合学生实际需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职业本科院校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学分体系,考核内容纳入课程体系,鼓励在校学生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

3.建议予以学研成果扶持奖励。建议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院校、相关班次、相关学员,在教学、学习期间进行的课题研究,获得的理论成果、专利技术、行业标准、比赛奖项,开展的创业创新项目、产教平台、传承活动,予以相应的学术成果奖励,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或奖励。

我厅支持“精英班”师生参与历史经典产业技术创新。支持对班次内产生的专利、行业标准、竞赛奖项等成果进行教学转化,鼓励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统筹现有政策予以支持。同时,将协助省科技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等部门设立相关委托项目,支持历史经典产业技艺传承与创新研究。

4

4.建议完善政策和资金激励。建议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对全省类似的历史经典产业专业班次情况进行调研和指导,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指导意见,统筹并细化相关的扶持政策,督促协调各部门、各市县规范办班,探索制订资金补助和激励办法,切实为历史经典产业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持。

我厅已先后印发《关于建立高等学校“1+1”对接赋能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4—2029年)》《关于增补“1+1”对接赋能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高校的通知》等,建立高等学校与历史经典产业“1+1”对接赋能机制,推进木雕、根雕、石雕、青瓷等每个工艺美术类历史经典产业至少有1所高校对接赋能。下一步,将继续支持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等院校开设历史经典产业“精英班”,通过“双高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加大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jyt.zj.gov.cn/),了解职业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教处曹志平,电话:0571-88008886)

浙江省教育厅

202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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