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索引号: 002482082/2025-00179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5〕12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5-07-0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宁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8 来源: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创新人才为纽带,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建议》(宁13号)收悉。该建议紧扣当前创新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科技厅、省科协,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完善识别机制,推进教育与人才同频共振。一是加强识别理论研究。支持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加强创新人才识别与教育领域的研究,尽早启动“创新人才教育学”专业建设,将特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测量学等作为核心课程,开发创新人才教育理论、创新人才识别与培养等相关课程,探索并完善理论体系。二是实施“创新人才识别培训计划”。制定全省统一的遴选培训标准,以“在职培训”为基础,通过暑期研修班、在职研究生教育等形式,开展全省性的培训,重点支持中小学数学和科学类学科青年教师提升创新人才教育能力。鼓励更多教师参与到创新人才的发现与培养工作中,加快“伯乐”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完善人才储备机制,将优秀学科教练、创新型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范畴。三是完善识别工具与方法。基于系统理论研究,开发专业化的创新人才识别工具与方法,重点关注非智力因素的发展,注重情感、道德培养,并激发学生追求学术和探索未知的内在动力。为学生建立不同学习周期的科学素养成长档案,形成动态跟踪和观察学生创新能力发展的有效机制。

创新人才培养是教育强省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近年来,我省围绕创新人才识别、创新人才教育,在理论研究、教师赋能、工具开发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一是优化人才识别研究相关学科专业布局。加大对师范院校及教育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1所高校设有教育学类专业,其中13所高校拥有教育学、教育学位授权点,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4所高校拥有教育学、教育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扩大教育类硕博士培养规模,近三年在校生分别为7590、8162、8426人。形成了教育类人才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为人才识别研究提供了资源和平台的系统性支持。二是加大教育学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一流课程为引领示范,支持《教育研究方法》《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特殊教育概论》等9门创新人才相关课程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立项浙江师范大学《人工智能与教师教育创新》为首批省级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名师名课”。分两批在“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中支持高校开展人工智能+、特殊教育、应用心理学等方向研究,推动创新人才识别的教育理念更新、教学模式创新、课程体系完善。三是探索建立人才早期发现机制。省教育厅自2016年明确提出“以STEM教育为切入点推进科技创新教育”以来,将STEM教育作为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成立省中小学技术与工程教育分会,提出加强中小学工程启蒙教育,目前已有十余万中小学生通过参与技术与工程实践,在开放性问题解决中播撒下“创新的种子”。积极推动以学科竞赛开拓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渠道,通过竞赛引领来精准选拔和激励优秀学生,在全国中学生5项学科竞赛中,我省长期保持领先地位。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立足浙江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大胆创新尝试,扎实推进教育与人才同频共振,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研究。建立省级专家库,吸纳教育学、心理学、脑科学以及各学科领域的专家,重点研究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方法、路径和有效机制。以高校为理论研究主阵地,联合科研院所、教育机构等,结合青少年认知特点、创新素养培育规律、早期发现和培养机制等,加强对中小学生创新人才成长规律的研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拔尖创新人才早发现、早培养的具体实践,为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培养方案提供依据。在教育厅立项的相关科研、教改课题中,积极推动高校、中小学校聚焦“创新人才成长规律”“识别指标体系构建”“教育干预路径”等核心命题开展攻关。

二是加快创新人才识别师资队伍建设。支持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博士点高校发挥教师培养领头雁的作用,积极在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学一级学科门类下设置识别理论研究二级学科或方向,探索开设创新人才教育学相关专业或在教育学、小学教育、科学教育等专业下设置相关微专业或专业课程群,鼓励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为加快建设创新人才“伯乐”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深化实施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院士进师训-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科学素养提升行动”等,开设创新人才识别专题培训。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深入推进教师评价改革,推行不同岗位教师分类评价机制,激发学科教练、创新型人才队伍活力。

三是构建早期甄选机制和识别工具。重新审视天才的产生土壤,树立科学的天才观和成才观,将中学生英才计划推进到学前、小学和初中阶段,开发早期识别工具。对各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进行精准画像,通过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搜集信息,跨学科合作研制量表,分阶段制订基础教育阶段的英才识别评价标准和高潜力学生观察辅助表,从志趣、情感、智力等多方面考察学生的潜质。鼓励各地教育局、中小学校依托数字化平台,借助人工智能手段,探索为学生建立分学习周期(小学-初中-高中)的科学素养成长档案,实现创新能力发展的动态追踪与精准分析,为个性化培养提供数据支撑。

2

完善培养机制,推进教育与科技同声相应。一是将科学素养融入教育。把科技创新和试错精神渗透到教育教学中,给予教育系统对“失败”更大的包容度,积极探索教育传承与创新培养的融合路径。实施“开学第一课讲科技”计划,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重点介绍当下最新的科技成果和背后的奋斗故事。在基础教育阶段大规模开展科普与实践活动,组织师生参观科技企业、参加科技活动,重点培养师生对“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理解。二是衔接跨学段教育。探索“高校、科研机构和各类科创平台+中小学”联合教育模式,大中小学校可通过联合举办高端专家讲座、学科活动夏令营、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中提升学科核心素养,促进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的融合发展。鼓励高校与中学联合实施创新人才培育项目,在人才培养、人才交流、科研训练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依托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和大科学装置等高能级科创平台,设立创新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给予科研平台更多研究生培养指标,实施本博(研)贯通的长周期培养。三是建设“三位一体”的人工智能平台。实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1+1+N”智能基建计划,贯通数据烟囱,建设三家共享的数据底座;在数据底座上搭建知识库、模型训练、模型推理等AI工具集,训练面向创新的智能模型;依托大模型开发多元场景的数字应用,建设满足三大领域数智化转型需求的智能平台。

一是以学校课程夯实创新人才培养根基。扎实开展科学课程实施。我省早在1988年于全国率先探索实施初中《科学》综合课程;2024年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拓展学习渠道和覆盖面。结合“开学第一课”举办科学家精神报告会,组织科学家精神宣讲大赛,省市县三级联动科学家精神“三进”活动200场/年。引入优质科普资源,开展“科学与中国——千名院士千场科普浙江行”活动,2024年组织院士到中小学开展科普讲座44场次。二是以生态赋能构筑拔尖创新人才后备基地。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引领作用,开展了“千名科学家副校长”“万个家庭实验室”等系列活动。出台《浙江省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高校科学营”“科技青苗计划”等重点项目。2024年全省遴选400余名高中生进入浙江大学、西湖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7家高水平科研机构接受科研体验和能力培养。将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和大科学装置等高能级科创平台作为研究生指标分配的重要考虑因素,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遴选建设32个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立健全符合不同领域基础学科拔尖学生重点培养的体制机制。三是AI赋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制发《浙江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2025—2029年)》、《浙江省人工智能赋能高校教育教学创新提质行动方案(2025—2027年)》,高度重视技术与工程教育,将技术课程(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纳入“7选3”高考科目(全国唯一),推动普通高中学校100%开齐开足技术课程。搭建实战化训练平台,整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之江实验室以及行业头部企业等资源,建立浙江省人工智能学院,安排专项招生计划推动高校与高能级平台、头部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加速培养万卡调试、大模型训练、垂域模型开发等具有实战能力的卓越工程师。迭代之江汇,上线“之江微校”数字学习空间,建设活动库、知识库、校本库、工具库、数据库、学习课表、班级圈,集成20余个专题知识库,接入20余项AI教学工具。

下一步,将围绕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中心目标,共同促进教育与科技同声相应。

一是着力打造科学教育全场景育人模式。持续开展“百名科学家走进中小学课堂”活动,发挥好全省68个国家级、省级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以及133个“科学家故事众创空间”的作用,组织师生开展沉浸式学习、情景式感悟、体验式研学。深化“科学与中国——千名院士千场科普浙江行”“开学第一课”“之江院士讲坛”“科学咖啡馆”“走读新质生产力”、科学家精神“三进”活动等载体,围绕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主题,面向青少年策划开展前沿科普报告、讲座、活动。全省布局建设并免费开放科普教育基地1055家,组建由10名以上院士领衔、上千名科技专家组成的科技教育团,定期组织中小学生走进科普基地、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学活动。

二是探索构建创新人才贯通式培养体系。推动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设科学实验室和科技教育特色教室,激发中小学生的创新潜能。落实《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自主培养行动实施方案》,将“大人才观”“大教育观”,有效贯通大中小学一体化育人路径,从小激发学生崇尚科学、探索未知的兴趣。支持浙江大学高质量实施“强基计划”、西湖大学本科创新班招生,支持浙江大学计算机、西湖大学生物学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101计划”,遴选具有显著学术潜质、有志于从事基础研究的拔尖学生实施本硕博长周期培养。改革研究生指标分配方式,给予国家级高能级科创平台、交叉学科中心、急需发展学科专业项目定向研究生名额。制定实施《新苗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施方案》,升级应用导向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新苗”项目),支持35周岁以下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

三是高效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智治。迭代“教育魔方”,完善教育数字可信身份认证体系,推进教育数据归集、治理和共享,加快建设教育大数据中心,建成覆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教育-科技-人才”共享数据底座。推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改革,印发教育系统算力统筹文件,建好浙江省“人工智能+教育”产学研联盟,召开浙江省“人工智能+教育”推进大会暨产学研联盟成员大会,发布一批教育大模型和智能体。深化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改革试点,跟踪指导设区市及高校建设学科、场景教育大模型和智能体。指导浙江省人工智能学院,聚焦人工智能底层基座优化,大模型训练调优和大模型垂直行业领域应用,采用“1+1+N”模式(1学期原学校学习+1学期省人工智能学院实训课程学习+N学期企业工程实践),培养能调万卡、能训模型、能与行业结合的创新型工程技术人才。

3

完善评估机制,推进人才与科技同向而行。一是在科研项目中加入人才评估。把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参与作为科研活动的一个重要目标,完善科研考核内容,增加对青年科研人员成长与贡献的测评,允许将部分经费用于支持科研人员的培训、交流与发展。在科研项目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开展项目进展与人才发展评估监测,使项目成果与人才能力提升相辅相成。二是以人才流动评估改革质效。根据科技和产业发展情况,建立并定期更新人才供需地图,采用三色标注紧缺、适中、冗余等情况。基于人才供需地图,建立人才导引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推进“筑巢引凤”和“引凤筑巢”的双向流动。及时分析人才外向流动情况,开展流动趋势分析,特别是中青年人才的流动,将人才外流作为政策改革的负向评估要素,完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考核机制。

2022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等8个方面,提出28条改革政策和工作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比如:改进结余资金留用处理。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促进科研人员稳定、持续地开展研究。提高间接费用,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提高到不超过60%,间接费用可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2024年以来,我省聚焦聚力做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谋划人才有序流动、高水平大学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等系列改革举措。

下一步,将落实落细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任务清单,加快教育科技人才实质性贯通取得较大突破。推进实施《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评估评价和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将人才引育情况作为重大科创平台的重要评价内容。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建立“平台+高校+企业(用户)+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科创平台聚焦主攻方向,配备一个人才团队、牵手一家重点企业、服务一个重点产业链,把不同体制、不同单位的人才组织起来协同攻关,强化产业需求对接,打通成果转化通道。建立以科技创新需求牵引的人才引进目录调整机制,对重点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通过单列名额、放宽条件等方式重点支持。

感谢您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s://jyt.zj.gov.cn/),了解更多教育工作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傅霞,联系电话:0571-88008976)

浙江省教育厅       

2025年7月6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