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杭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普通高中分配生政策、改进教育教学工作、促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希望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不能一味增加分配生比例(甚至到100%),不能因为过度追求均衡而造成失衡; | 采纳建议。 将分配生比例从60%逐步提升至70%,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中的既定部署,是经过长期调研和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策,旨在推动促进初中学校的优质均衡发展。同时,分配生比例并不是越高越好,今后一段时间内将长期稳定在70%。 实施并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比例,是我省根据国家顶层设计,为深化教育改革而采取的一项关键性、战略性举措。其核心目标,正是为了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从根源上缓解社会普遍存在的“中考焦虑”和“择校热”问题。政策导向是:无论就读于哪一所初中,学生都享有进入优质普通高中的均等机会。这有助于稳定公办初中生源,保障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都能健康发展,从而构建更加良性的基础教育生态。分配生制度是为了缩小不同学校资源差距,让身处不同学校的孩子都能看到希望。 | 2 | 实事求是、辩证地把握分配生比例的度,让教育公平真正发挥公信力和有效性。 | 采纳建议。 我厅出台《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3〕52号),是一次“科学纠偏”和“精准施策”的体现。这份文件并非简单地“一味增加比例”,而是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各地执行“跑偏”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从资格审定、名额分配到录取办法,都制定了全省统一、刚性约束的“硬杠杠”,确保政策在执行层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让教育公平真正发挥其公信力。 分配生政策明确规定了“具有浙江省学籍且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不得以非当地户籍为由限制学生参与”,正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规则的严肃性和公平性,杜绝投机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政策解读与引导,让广大家长、师生和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分配生政策的深远意义;同时,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持续的、深入的调研评估。 |
感谢您对我省基础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jyt.zj.gov.cn/),了解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政策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鲍铁虎,联系电话:0571-88008826) 浙江省教育厅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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