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索引号: 002482082/2025-00160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5〕4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5-07-0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8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3 来源: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郑培钦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和偏远地区学生艺术教育资源的提案》(第381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全省学校美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有较强的借鉴意义。经研究,并商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

我省先后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破解农村和偏远地区艺术教育师资力量薄弱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综合施策,探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艺术教师招聘专项计划,优先补充农村学校美育教师,常态化开展城乡美育教师交流任教,通过走教、支教、巡回教学、结对帮教等建设城乡美育教师共同体,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和高级、特级教师评聘指标向农村、偏远学校倾斜等举措,努力配齐建强美育教师队伍,为乡村美育教育水平提升提供人才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省培计划”中山区海岛县中小学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推广“共享教师”美育师资配置机制改革,推动县域内优秀美育教师共享,鼓励美育名师送艺术进乡村学校,依托“之江汇・艺术互联网学校”深化结对开课、课程共享、活动共建、研训共学等举措,有效弥补农村学校、小规模学校、薄弱学校音乐、美术教育短板,促进城乡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二、关于改善教学设施条件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始终将山区海岛县作为缩小“三大差距”的重点,我省教育领域资金分配也据此向山区海岛县适当倾斜。我省编制并落实了《浙江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对全省800多所乡村和偏远薄弱学校包括音乐、美术教学在内的场地设施设备进行了完善和补充,有效提升了山区海岛县等薄弱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保障力度。鼓励市县设立专项经费,同时积极吸纳社会捐赠,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改善乡村和偏远地区音乐、美术课专用教室建设,备齐备足各类教学设备。

三、关于优化课程设置的建议

我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精神,制定《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在艺术课程开设上,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要求,要求每周小学不少于4课时、初中不少于2课时;同时,注重优化完善地方课程,规范开发校本课程,各地各校充分发掘地方文化资源,开设丝绸、陶瓷、越剧、婺剧、畲族舞、木雕、石刻等具有本土特色的校本课程,推动学校拥有一项或多项艺术特色项目,“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格局全面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各地各校尤其是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落实艺术课程情况的检查抽查,推动将其纳入责任督学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加强监督管理,对挤占艺术课时的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同时,通过组织中小学艺术学科教师基本功展示、课堂教学展评、教学成果评比等活动,以赛促教,推动教师积极主动拥抱AI,创新教学方法,打造活力课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四、关于转变教育观念的建议

我省各地建立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教联体”,通过家长学校、学生家长会、学校家访等向家长广泛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宣传艺术教育是审美教育、心灵教育和情操教育,对促进小孩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我省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测评,由学校根据学生参与音乐与美术课程过程性评价、学业考查、艺术展演、比赛及艺术特长等情况,采取过程记录、技能展示、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等级评定,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升学的重要参考。全省各级广电媒体充分发挥主平台作用,开设《艺术教育在基层》专栏,支持乡村艺术主题精品创作,制作播放艺术教育公益广告,深度宣传学校艺术教育特色成果,生动讲述“艺术点亮乡村”的生动故事,让农村和偏远地区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切实感受到艺术教育带来的获得感。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加大对农村和偏远地区家长的宣传教育力度,将艺术教育成效作为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借助新媒体打造可及可感的乡村艺术教育精品宣传片,让更多的农村学校、学生美育活动和成果在《艺术教育在基层》专栏上展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艺术教育有益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学校和家长的思想共识。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艺术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鲍龙飞,电话:0571-88008881)

浙江省教育厅

2025年7月2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