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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5-00158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5〕4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5-07-0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温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3 来源: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吴武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院校智力扶持民企全职化比例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推动校企合作、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

诉求

答复内容

1

提升社会面智力人才在企业的全职化比例,产业成效视作同等业绩。

为推动企事业单位人才交流工作,2024年我省出台《关于促进人才交流共享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若干意见》(浙组〔2024〕5号),明确高校与科研人员、派出(驻)单位三方协商一致的,支持高校全时聘任企业科研人员或企业全时聘任高校科研人员。省人社厅支持“双聘人才”聘期内自主选择在企业或者高校院所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双聘人才”在高校院所参加年度考核,业绩突出且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占事业单位考核优秀比例。省教育厅指导12所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部制订了本校人才有序流动共享的具体实施办法。积极探索“人才无论落在哪里,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平台都能使用,成果都能转化在企业”的模式,共指导6所高校跑通8个高层次人才“校企双聘”案例,有效促进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深度参与培养方案共商、人才共育、项目共研。近期,由省委人才办牵头,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协同,先后印发“产业教授”“科技副总”选派工作通知,依托“浙江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数字服务平台”实现供需对接、双向流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人才、经信、科技、人力社保等部门做好需求对接、协议签订、组织推荐等工作,首批拟遴选省级“产业教授”100名以上、“科技副总”200名以上,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更好有序流动。同时,建立完善人才“企业认定、政府认账”评价机制,选择企业试点开展省级人才计划自主认定,不断为人才赋权松绑,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2

加大政府资金扶持,推动研究生在校阶段就对接企业,尽早贴近市场真实工程化应用和需求。

省科技厅积极支持高校企业承担实施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立项数、资助金额逐年上升。出台《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高校等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横向经费累计实际到账总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形成重大科技成果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省教育厅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不紧密、校院企人才跨组织流动共享不畅通、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不匹配等难题,印发《关于开展科教融合学院建设试点扩面工作的通知》,促进“高校-平台-企业”创新要素互通、产科教协同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研究生培养贴近市场真实工程化应用和需求。会同经信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全省45所本科高校申报现代产业学院76个,涉及13个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鼓励高校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微专业”等形式打通学院限制,探索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与协同机制,推进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

下一步,我们将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遴选10家左右省级科教融合学院和20家左右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认定一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动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研究毕业实践成果认定办法,遴选优秀实践成果典型案例,推动研究生培养尽早贴近市场真实工程化应用和需求。

3

部门牵头牵线、推动对口院校和民企开展深入合作。

我们大力促进高校院所和民营企业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2024年,省教育厅建立高校“1+1”赋能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机制,发挥高校学科、人才、科研等优势,明确1所高校牵头,会同其他高校对接服务13个历史经典产业。2025年1月,我们认定第八批32家省协同创新中心,推动校院企平台共建、协同攻关,推动形成“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5月,省教育厅与省经信厅举行首届“高校+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供需对接会,全省51个高新区全部到场对接,近100所本科、高职院校领导携人才、科研、就业部门负责人和师生科研团队,与高新区企业开展产学研供需对接。省教育厅编撰171项《浙江高校科技创新攻关典型成果汇编》,现场发布20项标志性成果,助力企业精准对接高校技术源头和人才团队。省经信厅聚焦人形机器人、合成生物两个重点领域,现场发布首批3大类62项未来产业技术产品和场景应用需求清单,助力高校精准触达企业真实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浙教助企”三年行动计划,会同相关部门打造“浙里有才”校地企人才供需对接、“高校-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常态化对接等工作品牌,同时通过优化高校综合考核、学科建设绩效评价机制,加大校企合作横向重大项目和转化成果的评价比重,进一步提升高校与民企合作的通道、质量和成效。

感谢您对浙江高校科技创新和校企合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jyt.zj.gov.cn),了解高等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教处童振华,联系电话:0571-88008980)

浙江省教育厅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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