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基础教育
索引号: 002482082/2025-0019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5-07-1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举办2025年浙江省残障人士艺术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8 来源: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精神,推进《浙江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高质量实施,全面展示我省广大残障人士在“两个先行”征程中自强不息、焕发生命精彩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支持残障人士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浙江省残障人士艺术作品展评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届展评活动由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主办,浙江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浙江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浙江省残疾人特殊艺术指导中心、杭州一万个太阳残疾人艺术服务中心承办,阿克苏地区教育局、一万个太阳公益美术馆协办。

二、展评时间

本届展评活动自2025年7月启动,经过各地组织选送,主办方评比,定于2025年12月3日前后在一万个太阳公益美术馆公布获奖名单并展出部分优秀作品。

三、参评对象

本届展评活动的创作者包含三类:新疆阿克苏地区、西藏那曲市和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随班就读残障学生、“残疾人之家”安置工作的残障人士。

四、作品范围

本届全省残障人士艺术展评活动以“文明的心光—汉画二千年”为主题,参评作品以汉画绘画创作为主,主办方将提供汉画参考资料包,鼓励原创作品。此外,还接受作者自由选送作品,鼓励油画、丙烯等多种绘画材料创作,作品尺幅不限。

五、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届残障人士艺术作品展评活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相关组织工作,创造条件让更多的残障人士参与本次活动,推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特色鲜明的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展评。

(二)作品选送数量和分组要求。

1.特殊教育学校组:按2024学年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数核定学生作品选送数量,在校生90人及以下学校选送学生作品不超过2件,原则上在校生人数每增加90人作品选送数量增加1件(详见附件1)。

2.随班就读组:浙江省、新疆阿克苏地区和西藏那曲市每个县(市、区)选送随班就读学生作品不超过3件,原则上视障、听障和其他障碍的随班就读学生作品各1件。

3.残疾人之家组:浙江省、新疆阿克苏地区和西藏那曲市每个县(市、区)的“残疾人之家”选送作品数量不超过1件。

(三)送评作品一律不装裱,入展作品届时由会务组统一装裱。

(四)送评作品背面请贴上选送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好送评作品汇总表(见附件3)一并报送。作品选送单位要求具体到作者所在学校或所在“残疾人之家”。

(五)为了方便优秀作品的再展出,请参加本届展评活动的作品创作者或所属单位填写授权书(见附件4),授权主办方无偿使用两年。

(六)请各市、县(市、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本地作品的选送工作,于11月3日—7日一周内集中报送作品至浙江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1508室),联系人:陈荣弟,联系电话:0571-88008527。

六、其他事项

(一)本届展评活动将按照一定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二)本届展评活动评出的优秀作品将组织展览,有关展览事宜另行通知。

(三)送评作品要求原创,由创作者独立完成,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取消获奖成绩和展评资格,并对送评单位通报批评。

(四)未尽事项由主办方解释。

附件:1.各特殊教育学校选送作品数量分配表.doc

   2.选送作品登记表.doc

   3.2025年浙江省残障人士艺术作品展评送评汇总表.doc

   4.作品著作权授权书.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