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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5-00193 文件编号: 浙材语办函〔2025〕2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5-07-1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材委员会(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5 来源: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办)、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语委办),各高等学校,省教材委(语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5〕1号,见附件)要求,定于2025年9月第三周举办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活动。活动主题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坚持以“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为推普工作总方针,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活动,开展推普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普强大合力,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贡献语言之力。

推普周活动期间,各地要与我省“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建设、“童语同音”计划、“经典润乡土”计划、“大手拉小手 学讲普通话”活动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有效提升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建设与管理水平。

省语委办将会同杭州市教育局(语委办)、钱塘区教育局(语委办)、浙江传媒学院联合开展浙江省推普周开幕式活动。作为我省本届推普周重点区域,杭州市教育局(语委办)、钱塘区教育局(语委办)要协同相关部门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推普宣传活动。

请各设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于2025年8月10日前、9月20日前分别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省语委办。联系人:屠梦云,电话:0571-88008959,电子邮箱:zjsywb@126.com。

附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pdf

浙江省教材委员会(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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