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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5-00108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5〕78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5-05-2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3 来源: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司法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部署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5〕3号)安排,决定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25-2035)》,擦亮“学宪法 讲宪法”、“法育青蓝”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品牌,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法治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夯实人才和法治基础。

二、学习重点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学习宣传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历程、根本制度、国家机构、国旗国徽国歌首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发展教育事业、保护未成年人等规定,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性成就、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了解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宣传民法典、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未成年人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5年5月至12月。

(二)活动组织

由省教育厅、省司法厅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实施,成立活动组委会,具体推进各项活动。

(三)活动内容

1.“法治青年说”活动。通过展播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优秀选手的作品与成长经历,鼓励学生分享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践行法治精神的故事,并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下称青少年普法网)征集与展示。

2.“宪法卫士”行动计划。5月,在青少年普法网设立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提供学生法治素养在线学习资源,完成在线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鼓励各地各校将“宪法卫士”计划融入法治教育课程,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提高学生的学法、守法意识。

3.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9月,根据教育部相关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联合各部门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具体时间安排和活动方案见青少年普法网后续通知。

4.青少年“学法筑基”工程。统筹相关部门普法资源,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青少年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推进实施“法育青蓝”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通过组织“六地六线”法治研学活动、法治副校长履职好故事征集、农村留守儿童专项普法、青少年普法宣传环浙行、普法百校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活动,引导各地各校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能力水平。

5.“学宪法讲宪法”地方比赛和全国总决赛。本届活动设置演讲比赛、法治素养竞赛、法治情景剧比赛、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及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等子项。5月,青少年普法网发布第十届活动全国总决赛赛制。

(1)演讲比赛、法治素养竞赛:在深入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开展演讲比赛与法治素养竞赛,选送法治素养高、综合能力强的选手参加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省级决赛,所在学段以2025年9月以后为准。2025年9月10日前,各设区市可选送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各2名优秀学生参赛,省直属学校可选送各1名优秀学生参赛;各高校可选送各1名优秀学生参赛(经视频遴选后确定省级决赛名单)。为推动广泛参与,参加过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并获得全国总决赛个人赛或团队赛冠亚季军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曾获奖学段的比赛。省级决赛及展演活动拟于10月中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省级决赛各组别第一名选手入选浙江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此外,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风采展示通道,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具体规则可关注青少年普法网)。11月,教育部将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全国总决赛。

(2)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微课比赛:2025年6月10日前,各设区市可选送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各1名优秀法治课(思政课)教师参赛,省直属学校可选送各1名优秀法治课(思政课)教师参赛。省级决赛拟于6月中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省级决赛各组别第一名选手入选浙江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8月,教育部开展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微课比赛全国总决赛。

(3)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在首届浙江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案说法”法治微课比赛基础上推荐若干优秀法治副校长参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8月,教育部开展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全国总决赛。

(4)法治情景剧比赛:2025年7月20日前,各设区市可通过视频选送1个中小学法治情景剧参赛,省直属学校可通过视频选送1个法治情景剧参赛,各高校可通过视频选送1个法治情景剧参赛。在视频遴选基础上,确定若干支队伍视情组织省级决赛,省级决赛拟于8月中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省级决赛中小学组、高校组第一名队伍入选浙江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10月,开展法治情景剧比赛全国总决赛。

6.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各地各校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浓厚氛围。各地各校可直接通过青少年普法网在线报送各类资源。具体步骤及操作指南详见青少年普法网通知。传唱视频经遴选与审核后被采用的资源将在普法网展示,并择优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展示,颁发采用证明。

7.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暨“学宪法讲宪法”十周年总结活动。12月上旬,教育部将举办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同时,举办“学宪法讲宪法”全国总决赛颁奖仪式、各赛项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省教育厅将设立浙江分会场,各地各校师生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共同参与。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整合各方普法需求与资源,有侧重的、可选择的科学安排各类法治教育宣传活动。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和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不得向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摊派学习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或变相要求把点击率、参与率作为考核指标,不得采取通报、排名、挂钩等方式推动活动,不得出现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载体宣传展示本地本校的特色亮点,推动形成全省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材料报送

(一)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属学校、各高校按时向省教育厅法规处邮箱报送以下参赛材料:1.《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版);2.《参赛承诺书》(见附件2,文件名格式:市/高校+组别+选手姓名,选手签字PDF版);3.演讲比赛选手视频文件(文件名格式:市/高校+组别+选手姓名+演讲题目)及与演讲内容一致的演讲稿件。相关要求同青少年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演讲视频要求,具体参考附件3-1。4.法治课教师微课比赛选手视频(文件名格式:市+组别+选手姓名+微课题目)及拟在省级决赛现场使用的比赛课件(无第三方插件,比例16:9,PPT格式)、与微课配套的其他资料(包括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作业练习等,Word和pdf格式)。相关要求同青少年普法网发布的赛制信息,具体参考附件3-2。5.法治情景剧比赛选手视频文件(文件名格式:市/高校+选手人数+参赛剧目)及与剧目内容完全一致的剧本文字(word和pdf格式)。相关要求同青少年普法网发布的赛制信息,具体参考附件3-3。联系人:蒋思佳,电话:0571-88008996,邮箱:fgc@zjedu.gov.cn。

(二)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于2025年12月8日前将“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情况(可包括工作亮点、困难和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简要报送省教育厅法规处,联系人:冯瑞颖,电话:0571-88008842,邮箱:fgc@zjedu.gov.cn;省司法厅联系人:周可,电话:0571-87054395。

附件:1.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doc

   2.参赛承诺书.doc

   3.赛事活动参阅材料.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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