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5-0008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5-04-2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温州市鹿城区开展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省级评估实地核查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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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教督厅函〔2024〕1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18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5月12日至15日,对温州市鹿城区开展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省级评估实地核查。 浙江省教育厅督导处监督举报电话:0571-88008922,电子邮箱:ddc@zjedu.gov.cn。 浙江省教育厅 2025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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