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5-0007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5-04-1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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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是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副厅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考试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省考试招生工作的办法、具体措施;拟订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考试的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制定和命题工作;承担或承接各类教育评估业务,指导基层教育评估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2个岗位共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与原单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或按聘用合同约定不得在2025年7月底前离职的情形;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17:0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bgs@zjzs.net,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不能用其他格式简历代替)。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招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考试通知并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拟定于2025年5月举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和《专业综合》(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其中《公文写作》主要考查公文处理的基本知识和写作能力,《专业综合》主要考查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养。 笔试结果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符合免笔试条件者不占比例。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5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入围对象。 2.专业测评。教育评估管理岗位将在面试前安排专业测评,专业测评主要考察数据挖掘、分析能力和初级编程软件使用水平,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经笔试入围和符合免笔试条件者均需参加。专业测评设合格线,测评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入围面试。专业测评后,在本岗位专业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专业测评成绩(不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名单;测评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合格人员全部入围。 3.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如有应聘者放弃面试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岗位认知、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相关学科专业水平等,综合评价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规则分别为: 经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小数点后取两位,下同)+面试成绩*60%。面试不合格者不计总成绩(下同)。 经笔试、专业测评后安排面试的岗位(有免笔试入围人员的情况):总成绩=专业测评成绩*40%+面试成绩*60%。 遇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优先入围人员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有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zjzs.net,“公示公告”栏目); 2.浙江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zj.gov.cn/,“公告公示”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招聘公告”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008852(浙江省教育厅人事处); 0571-88906609(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纪委)。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 0571-88902269(李老师);13456780007(余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和14:00—17:30。 附件: 2025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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