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4-00208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4〕139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4-07-18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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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司法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4〕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法治教育,弘扬宪法法治精神,普及宪法法治知识,培育宪法法治观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至12月。 (二)学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深化宪法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宪法法治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 3.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宣传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主要活动 1.“宪法卫士”行动计划。6月,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下称普法网)设立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免费提供在线学习资源。完成在线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 2.青少年“学法筑基”工程。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青少年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开展“法护雏鹰”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浙江普法百校行、青少年普法宣传环浙行、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活动。 3.学讲宪法地方比赛和全国总决赛。在深入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各地各校自行组织开展演讲比赛与法治素养竞赛,选送法治素养高、综合能力强的选手参加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省级决赛,所在学段以2024年9月以后为准。2024年9月13日前,各设区市可选送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各2名优秀学生参赛,省直属学校可选送各1名优秀学生参赛;9月5日前,各高校(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可选送各1名优秀学生参赛。为推动广泛参与,参加过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并获得全国总决赛个人赛或团队赛冠亚季军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曾获奖学段的比赛。省级决赛拟于9月中下旬举行,具体规则另行通知。省级决赛各组别第一名选手入选浙江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此外,普法网已于6月设立专栏,供学生自主上传演讲视频参与“网络风采展示”,直接遴选优秀学生参加全国总决赛(学生完成2024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相应年级在线学习任务后,方可参加网络风采展示,具体可关注普法网)。10月,教育部将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 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上旬,教育部将举办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省教育厅将设立浙江分会场,各地各校师生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共同参与。 5.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活动。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征集法治教育精品动漫与微视频、《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视频、法治教育新闻等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可直接通过普法网第九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活动投稿平台在线报送各类资源,具体步骤及操作指南详见普法网。经遴选与审核后被采用的资源将在普法网展示,并择优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展示,颁发采用证明。具体要求见普法网的网站公告《关于开展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的通知》。 6.省级层面将组织开展法治副校长“以案说法”法治微课比赛,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优势,开展丰富多样的宪法法治教育活动,并可通过开展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基本功大赛等方式,提升法治课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教育能力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科学合理安排法治教育活动,避免“扎堆式”普法增加学校负担。 (二)力戒形式主义。各地各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教育内容,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向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摊派学习任务,增加学校和师生负担;不得以参与率作为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依据。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成绩不与“宪法卫士”学习情况挂钩。 (三)创新方式方法。各地各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采取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让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灵。要将法治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营造校园法治环境,实现制度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 (四)做好宣传推广。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宪法法治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载体宣传展示本地本校的特色亮点,持续掀起教育系统开展宪法法治教育的热潮,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属学校、各高校于规定时间之前向省教育厅法规处邮箱报送以下参赛材料:《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版);《参赛承诺书》(见附件2,文件名格式:市/高校+组别+选手姓名,选手签字PDF版);演讲比赛选手视频文件(文件名格式:市/高校+组别+选手姓名+演讲题目)及与演讲内容完全一致的演讲稿件(格式为doc或docx)。相关要求同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演讲视频要求,具体见演讲视频录制说明和演讲选题参考范围。 (二)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于2024年12月8日前将“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总结电子版(含工作亮点、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报送省教育厅法规处联系人:张毕波,电话:0571-88008842,邮箱:fgc@zjedu.gov.cn;省司法厅联系人:周可,电话:0571-87054395。 附件:1.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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