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4-00201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4〕78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4-07-15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69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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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晓幸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发展导向下的集团化办学的建议》(第26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为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满足人民对美好教育需求,推进共同富裕,近年来,浙江省以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简称教共体)建设为主抓手,城镇优质学校与乡镇薄弱学校结为办学共同体,以城带乡、以优扶弱、共同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全面提升乡村学校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整体水平,从而极大提升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程度。目前,全省教共体结对学校达5000余所,已覆盖97%的城乡公办学校。浙江的城乡教共体实践案例2022年入选为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第一批),入选为教育部“教育这十年”系列发布会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成效的典型案例,2023年,浙江省以教共体为抓手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做法在教育部官网发布向全国推广。 (一)三种模式,全省域推广城乡教共体 在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基础上,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出台《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份全省域推行城乡教共体的文件。2023年,印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杭州市西湖区等22个县(市、区)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试点地区。浙江总结凝炼地方实践成果,在全省推广3种城乡教共体模式。一是融合型教共体:由一所城镇学校与一两所乡镇学校全面重组,各校区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化发展。融合型教共体的城乡各校区整合为一个法人单位,人事、财务、管理统一。融合型教共体主要在县域内施行,目前这类型占17%。二是共建型教共体:乡镇学校委托给城镇学校管理,或城乡若干所学校结为紧密型教育集团办学,由一所城镇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实现共生发展。共建型教共体各成员校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工作统整。共建型教共体主要在县域内施行,目前这类型占71%,是教共体的主要模式。三是协作型教共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项目协作,由核心成员校在业务上给予引领、指导和帮扶,实行“愿景协同、机制协同、研训协同、教学协同、项目评估”的协作模式,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实现借力发展。协作型教共体不打破原有学校各自的人事、管理体制,主要在省内跨地施行,有条件的还拓展到支援西部地区的对口帮扶中,目前这类型占12%。 (二)七项机制,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 各地在城乡教共体建设和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下7个方面较为成熟的运行机制。一是技术环境支撑机制。发布《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结对帮扶学校技术环境装备方案》和《技术环境建设指南》,明确统一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城乡同步课堂教室和网络研修的硬软件,推动基础设施的城乡一体化均衡。目前浙江73%的教共体学校网络带宽升级到千兆,100%的乡村学校已建成远程互动教室。二是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大力推进城乡同步课堂,城乡学生通过屏幕实现同步上课、同步作业、同步答疑和辅导,有效促进城乡学生知识、技能与情感的同频共振。三是师资双向流动机制。县域内教共体师资实行统筹管理、调配和交流;优先满足教共体内教师的双向交流和城乡有序调动。融合型教共体内教师实行无障碍调配;共建型教共体的核心校每年派出一定比例的教师到成员校任教;协作型教共体指派一定数量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四是教师专业成长机制。教共体结对学校间常态化开展教师专业化能力提升活动,包括乡村校教师到核心校跟岗锻炼和轮训、在乡村校设立名师工作室、安排核心校教师到乡村校支教、开展教师网络集体研修等。五是学生交流互动机制。教共体结对学校间定期安排城乡学生集体交流,开展研学实践、劳动实践、联谊互助等体验活动和学生体艺交流、综合素质竞赛、实践成果展示等活动,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六是学校文化共生机制。教共体结对学校全部签订为期3-5年的帮扶协议,双方学校在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传帮带”;突出管理共进,推动城乡学校管理体系的标准化与整体融合,实现品牌共享、价值共融、文化共生、优势互补、共赢发展。七是政策倾斜激励机制。教共体内从城区学校流动到乡镇学校任教,视同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各类评优评先比例向承担教共体任务的核心校(校区)教师适当倾斜。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教共体核心校(校区)适当倾斜。 (三)山海协作,助力山区海岛县教育共富 通过城乡教共体实践,推动了城乡教师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了城乡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实现了乡村学校教学质量的大幅提升,也出现了乡村学生回流的可喜局面,有效提升乡村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城乡义务教育面貌发生了深刻嬗变。为更好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2年,浙江将“支援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组建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学校500所”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以教共体模式深化已延续多年的省内山海协作跨地教育对口帮扶。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跨地教育帮扶。跨地区教共体在优化城乡同步课堂、教师网络研修等帮扶基础上,增加了两地师徒结对、异地跟岗锻炼、开展跨地支教、设立乡村学校名师工作室等帮扶项目。二是启动山区海岛县“强师”计划。教师中高级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向农村地区倾斜,积极探索“定向”服务机制,指标“带帽下达、人走帽留”。委托省内师范院校定向培养全科小学教师、中学紧缺学科教师,拓宽山区海岛县优秀教师补充渠道。支持山区海岛县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加大山区海岛县“百人千场”名师送教下乡活动支持力度,实现送教下乡在学段、学科的全覆盖。三是专项资金向跨地教共体倾斜。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山区县和海岛县的教育发展。2021年开始,每年安排1.8亿元资金,专项支持跨地区教共体发展。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 (四)数字赋能,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升级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统整全省各地优质学校和名优教师资源,开发“浙里教共体”应用平台,建立同步课堂、网络研修、课程中心、名师在线、艺术互联网学校、银龄助学、公益讲师等七个子场景,打造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全省师生家长的线上教共体,数字赋能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再升级。围绕教师成长,组建830个名师网络工作室,42万教师参与名师线上研修活动,访问量达3.4亿人次;围绕助力学生学习,初步建成与教材配套的体系化基础课程资源7000余个,推出课后服务拓展课程7000余门和作业辅导微课视频5000余个;围绕帮助学有困难学生答疑解惑,推出“浙里问学”免费在线答疑服务系统,统筹全省优秀教师,开展名师轮值答疑服务、志愿者教师随时答疑服务,惠及全省各地学生,上线一年,访问量达3600万人次;围绕服务乡村学校课堂模式转变,推出浙江艺术互联网学校,帮扶2000多个未配有专业艺术教师的乡村学校班级常态化开展“双师一班”艺术课教学,使乡村学校“班班有艺术老师、生生有艺术特长”不再是梦想;围绕加强科学教育,推出“百名科学家进中小学课堂”课程,全省500多万中小学生“同上一堂课”;围绕提升家校共育水平,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数字家长学校服务平台,上线家长学校课程6000余个,家长访问量已超2亿人次。温州市鹿城区还将5G技术运用到跨省的同步课堂教学,让对口援助的四川省壤塘县的乡村学生也同步共享到了优质教学资源。浙江通过打造线上的教共体,实现了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无边界共享,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惠及千家万户。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正如您所说,浙江省集团化办学还需要做好由“集”到“团”,由“责”到“权”,由“形”到“质”,由“表”及“里”等后半篇文章。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发展导向下的集团化办学的建议很有针对性。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在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试点过程中,充分吸纳您的建议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集团化办学要着眼于区域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集团化办学不仅是单一学校的进步,而是整个区域内教育生态的均衡与提升。通过提升区域教育质量,可以缩小校际、城乡、区域间的教育差距,为每一个学生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机会。在下步工作中,要继续指导各地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注重:一是制定区域教育集团发展规划。明确集团化办学的总体目标、发展路径和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加强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组织跨学校的教学研究活动,共同制定教学标准和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三是优化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师交流、培训、研修等计划,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建立完善的教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二)关于“集团化办学要立足于基础教育学校的内涵生长” 集团化办学在推动基础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核心要义即不仅仅追求形式上的联合与扩张,更要注重每一所基础教育学校内在品质的提升与成长。在下步工作中,要继续指导各地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注重:一是共同理念引领。集团化办学应立足于共同的教育理念与办学目标,通过文化认同与融合,促进各成员学校在办学思想、价值观念等方面的统一与提升。这种共同理念的引领,有助于形成集团内部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为内涵生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二是优质资源共享。集团化办学应充分发挥名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教师交流、课程共享、教学研究等方式,将优质教育资源引入薄弱学校,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与高效利用。这种资源的共享与流动,有助于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实现集团内部各成员学校的共同发展。三是个性化发展。在集团化办学的框架下,各成员学校应在保持共同理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与特色优势,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这种个性化发展不仅有助于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与创造力,也有助于形成多样化的教育生态,满足学生多元化的发展需求。 (三)关于“集团化办学要着力于教育体制机制的创新完善” 教育体制机制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障。在集团化办学的背景下,创新和完善教育体制机制能够打破传统教育模式的束缚,激发教育活力,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高效利用。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教育质量,还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在下步工作中,要继续指导各地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注重:一是健全组织架构与管理制度。集团化办学需要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这包括明确集团内部各成员学校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建立协同合作、资源共享的机制,以及制定统一的教学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等。通过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可以确保集团化办学的有序进行和持续发展。二是创新运行机制与评估体系。集团化办学需要创新运行机制和评估体系,以激发各成员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例如,可以建立定期交流、研讨、评估的机制,促进成员学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同时,可以加强学术研究,对集团化办学的成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完善资源配置与激励机制。集团化办学需要完善资源配置和激励机制,确保优质教育资源能够向薄弱学校倾斜。这包括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等方面。同时,可以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集团化办学工作,为提升教育质量贡献智慧和力量。 感谢您对我省基础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张黎,电话:0571-88008831) 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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