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重视青少年自然农业教育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提升青少年生态文明素养、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学校和社会应该加强对农业、农村教育宣传和重视。 | 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是我国文明的发源地,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要让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在新时代展现其魅力和风采”。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发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各类农耕教育活动。 一是在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编印使用义务教育劳动教材,将农业生产劳动作为劳动课程的十大任务群之一予以推动落实,鼓励学生在校园中参加自然教育活动,认识校园中的植物活动,给各类植物挂牌,到校内外劳动实践基地开展农耕体验活动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业教育实践活动的推进力度,在跨学科主题学习、项目化学习中整合自然农业教育实践活动。 二是认定公布了一批学农基地。2021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形式开辟劳动实践基地。目前,我省已认定公布223家省级中小学生劳动实践基地,鉴于农村地区在开展劳动教育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其中第三批劳动实践基地(学农基地)由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联合发文公布,面向广大农业科技企业、示范型农业基地、乡村振兴实训基地、最美田园、自然教育基地等单位或场所开放申报通道,最终评定公布104家学农类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此外,2022年,省教育厅牵头开展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帮扶工作,积极推动教共体结对学校间学生交流,明确要求“受援校、支援校间每年开展学生集体交流活动(包括文体活动、劳动实践、研学实践等)不少于1次”,鼓励受援地学校充分开发山区和海岛县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全力打造青山绿水间的研学品牌,实现乡村对城镇优质研学教育资源的“反向输出”。 | 2 | 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农业教育的普及和发展。 | 2022年,省教育厅印发实施《浙江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指南》《浙江省中小学劳动教育行动方案》,从劳动教育最基本要求切入,鼓励小学中高段学生要广泛参与农业种植等服务型劳动,初中学生要参与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了解大棚种植、立体农业等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普通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贴合农村基层实际需求,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2022年,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文,将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初中各提高150元,为劳动教育正常开展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 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省未来乡村建设中融合推进儿童友好乡村建设的意见》,明确鼓励培育儿童观察团等参与乡村建设的组织和平台,加强儿童议事活动的策划,开展社会实践和体验活动的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与农业机构进行合作,学校聘请具有专业特长并热心于自然农业教育的人士作为课外辅导老师,利用课后服务的时段,进行自然农业教育。 | 3 | 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激发孩子对农耕文化的兴趣和参与热情。 | 《浙江省中小学劳动教育行动方案》中明确,鼓励中小学用好社会劳动教育资源,结合植树节、劳动节、丰收节、二十四节气等节日、纪念日开展劳动主题教育活动,办好中小学劳动周,在校园文化中强化劳动文化。比如金华浦江县龙峰小学,充分利用身处“上山”文明发源地的地理优势,利用校园内的一方稻田,开发了“一粒米的故事”劳动教育课程,在学校开辟生态试验田,指导孩子们亲历“一粒米”的诞生,每年举办校园丰收节活动,将劳动教育与农耕文化特色紧密结合。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重点结合中小学“劳动周”活动,指导学校广泛开展自然教育和农耕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从“学农”中感受到农作的艰辛和农民的不易,从小养成热爱劳动、珍爱粮食、尊重自然的良好习惯,为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作贡献。省农业农村厅将大力推进儿童友好乡村建设,依托乡村优质自然资源,围绕传承发扬乡村节气文化,倡导建设农业科普教育、农事体验、趣味研学等活动场所。引导各地在农业文化遗产地、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建设研学教育基地,开展中小学教育实践活动和高校假期实践活动,普及农耕文化知识,加大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 |
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学自然农业教育和劳动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jyt.zj.gov.cn/),了解更多我省基础教育有关工作信息。 (联系人: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张黎,电话:0571-88008831) 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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