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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4-00170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4〕18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4-07-0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01 浏览次数: 字体:[ ]

蒋建森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创新应用与安全管控的提案》(第18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

(一)产教融合,加快研发教育专有大模型。2024年5月,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师范大学和科大讯飞联合成立教育大模型研究应用实验室,三方将共同探索基于教育大模型的人工智能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新方案,利用数字技术促进教育公平,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开辟教育发展新赛道。

(二)省级应用,探索技术赋能下的教学资源供给。省级建设之江汇互联网学校,为全省中小学师生提供丰富的学科学习资源、课后服务拓展课程资源、专题教育资源等,以及微课视频、教学课件、教学设计等配套教学资源,教师和学生可以随时随地访问,使得教学和学习过程更加灵活和便捷。2024年5月,上线网络学习空间2.0,为每一位师生提供个性化的备授课和自主学习空间。教师空间,根据教师的学段学科信息,提供由名师团队建设的与教材配套体系化微课、课件、教学设计、电子教材等资源,定期推送研修和之江汇讲师团课程,帮助教师提升个人专业素养,推送各类课程用于推荐学生、家长学习。学生空间,提供与学生学段匹配的体系化微课资源、作业微课、电子教材、音频素材等,同时接入“浙里问学”免费在线答疑服务平台,形成自主学习闭环。实时推送省、市、县、校、教师5级推荐学习内容以及各类社团空间活动和推荐课程,助力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

(三)试点推进,打造个性化学习新形态。2020年至2022年,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开展了两批“人工智能+教育”试点,遴选了16个试点区域和123所试点学校,以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内容研究和实践为目标,推进人工智能教育普及。2024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公布184个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我省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市瓶窑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岭市九龙小学、绍兴市快阁苑小学、舟山市定海小学等6所学校入选。2024年4月,省教育厅遴选确定100所浙江省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试点校,开展18个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场景实践探索,并与浙江卫视联合开展“AI浙一课”,进行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试点学校巡礼直播,展现百校实践、聆听专家解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教育大模型研究应用实验室建设,探索推进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联合推进大模型赋能之江汇、“浙里问学”迭代升级,共建教育大模型应用服务平台,面向教育领域场景新需求,共研共创相关人工智能应用项目,开发学科AI教师、伴随式心理伙伴、语言学习AI学伴,以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促进大规模个性化教学。

(二)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强化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指导各地各校积极落实国家网信办等7部门公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做到“防范有度,自主可控”,特别是高度重视和关注生成文本或影音的意识形态、政治性、科学性以及学生信息共享、师生学术价值观的公平性认识等问题。省数据局将配合省委网信办等部门开展大模型审慎包容监管,加强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备案、合规审查等服务指导。建立数据集语料库风险控制机制,建设合法合规的内容素材库、内容安全审核知识图谱库和智能审核工具,构建智能生成内容的全链路监管机制。

(三)建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标准化规章制度和使用规范。计划拟定一套框架性指南和制度,为大语言模型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提供全面的指导和标准。同时引导省内高校根据指导原则制定适合各自校情和需求的具体规则,保障大语言模型的使用既符合总体标准,又具备各校特色。

(四)推进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教育评价改革。省教育厅在《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中明确,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改进评价数据的采集、处理及呈现方式,探索基于常态化数据采集的“智慧督导”和“教育智评”模式,依托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推进新时代教育综合评价改革。省大数据局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迭代授权运营域系统,提升隐私计算、数据沙箱等技术能力,并支持教育部门人工智能评价数据指标体系构建完善和分析模型的平台建设,赋能教育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教育技术中心黄一展,电话:0571-88277051)

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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