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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4-00157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4〕1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4-06-1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丽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6-11 浏览次数: 字体:[ ]

胡虹芳、张桂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山区县教育“两县创建”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促进我省山区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对你们的建议非常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对创建指标具体操作常态指导。评估标准、操作办法逐年发生新变化,需要权威评估专家常态化提供专业指导,精准解读创建指标具体操作办法,提高工作实效,确保创建工作方向正确。同时,通过专业指导,为山区县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提质出谋划策。

“两县创建”是国家项目,执行教育部统一的评估标准和工作规程。我厅多措并举指导各地针对性开展创建工作。一是加强指标解读培训。通过指标解读会、现场会、推进会、专家辅导、专题讲座、视频对话等多种形式,帮助地方准确把握创建要求和指标体系。二是加强日常咨询解答。对申报县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指标理解或操作流程等问题,省教育厅“两县创建”专班工作人员认真解答、提供细致咨询服务。三是加强专家指导把关。在各申报县进行平台申报、接受实地评估前,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重点关注指标、创建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审核把关,帮助申报县进一步准确把握指标内容、评估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地方准确把握创建要求,“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提升创建成效。

2

对学校创建工作实地指导。山区县学校多、幼儿园多,而且校园情况复杂,需要权威评估专家提供实地专业指导,如何优化布局、如何改造提升、如何撤并低小散幼儿园、如何兼顾考虑群众实际的就读需要、如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如何提高教育(保教)质量等等,精准投入,确保创建工作社会稳定、群众满意。

一是加强监测数据运用。从2020年开始,省教育厅每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照评估指标,对全省各县达标情况进行监测,为各县提供监测报告。综合学业水平质量监测、满意度调查等结果,为创建县整改提升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加大调研指导频次。2023年以来,省教育厅“两县创建”工作专班分组开展实地调研指导80余次,对山区海岛县创建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全方位摸清底情实际,掌握进度动态,帮助指导解决困难。2024年4月1日,省教育厅“两县创建”工作专班专程到缙云县开展调研指导,就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进行指标解读,实地走访幼儿园,面对面开展交流,在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保教质量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5月22日,组织专家对缙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并邀请代表一起参与,帮助出谋划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实地指导,帮助地方“同题共答”,优化布局和资源配置,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3

对台账资料整理培训指导。要上传评估系统的台账资料多,涉及到较多单位、部门、学校(幼儿园),需要权威评估专家培训指导,精准收集整理,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统一材料格式要求。“两县创建”资料申报均使用国家平台,根据创建申报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省教育厅在《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指南》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指标说明》中,已明确申报平台每项指标需对应上传的台账资料、佐证材料及核查重点,厅专班还配套制作了相应的填报表格和流程图,便于申报县精准整理上报。二是强化设区市职责。省教育厅改进省级评估规程,进一步压实设区市教育局的指导职责,有效发挥设区市专家资源作用,拧紧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工作全链条。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沟通,细化指标审核要点,帮助地方提升迎评迎检水平。

感谢你们对“两县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教育厅督导处黄飞,联系电话:0571-88008906)


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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