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监管〔2023〕65号),配套做好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省级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40 号)精神,经学校自主申报、县(市、区)和设区市教育局上报推荐、省级科学教育专家评估确认等程序环节,杭州市上城区等11个县(市、区),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总校)等102所学校拟入选浙江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现将拟入选地区和学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捏造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我们将严格按规定为反映单位和个人保密。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邮编:310014;联系电话:0571-88008892;电子邮箱:jgc @zjedu.gov.cn。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公示名单.doc 2.浙江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公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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