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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4-0006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4-03-1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8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省教育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系统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编制印发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对市县法治政府考核、高校综合考核和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厅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厅党组会会前“法治微课”学法制度等,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持续开展面向全体机关干部的“教育之江”大讲堂学法活动,组织集体宪法宣誓,按要求落实本单位省管领导干部及其他公务员学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组织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不断提升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证持证率。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工作,推动全省本科高校法学类专业100%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联合省委依法治省办确定公布首批14家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试点名单,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做好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编制普法责任清单,组织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开展教师全员法治教育。组织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持续宣传《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民法典,启动青少年普法宣传环浙行,连续举办10届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把教育民生政策、家庭教育指导和学生法治教育送进千家万户。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质效。修订出台完善全省教育系统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的文件,完成7项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及备案工作。编制《浙江省教育厅行政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构建“4+X”合法性审查工作体系,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4份。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自查清理政策文件174件。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发文规范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工作。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编制教育系统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深化校外培训监管“一件事”改革,1个校外培训执法案例入选教育部典型案例,7个校外培训执法监管工作案例入选全国“双减”工作优秀案例。部署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中小学教师准入查询、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核验。组织全省教育乱收费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规范高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开展中小学校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建章立制。全面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流程,打造“学在浙江”一站式集成政务服务平台,依托云平台深化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相关经验在全国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交流。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提升全省教育政务办件好评率,助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开展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遴选培育和案例评选工作,整体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梳理相关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高校制定管理校内规范性文件和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的指导。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推进会,实现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全覆盖。出台加强大学生心理问题防范的意见,建立高校心理健康分级预警机制;印发校园安全防范和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相关文件,扎实开展“护校安园”等行动。常态长效推进流动人口子女辍学失管专项排查整治和“控辍保学”工作。会同省委政法委等部门积极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

(四)自觉接受监督抓好依法履责。厅领导班子及时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我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等教育强省暨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抓好省人大审议意见推进落实。厅主要负责人审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厅班子成员牵头领办,高质量推进办理工作,全年共承办“两会”建议提案377件,均已按时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有序推进《浙江省老年教育促进条例》《浙江省校园安全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发布全国首个《社区老年教育服务规范》国家团体标准,印发《浙江省老年大学(学校、学堂)规范化建设指引》,为老年教育立法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全年开展法律服务180人次。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意见书办理,厅班子成员专门指导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做好争议协调化解。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加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100%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无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目标,对标中国式现代化教育示范省建设要求,我厅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教育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法学人才培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教育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部署,以法治浙江建设考核评价为牵引,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全面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教育示范省建设,助力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一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工作,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举办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推进“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积极推动教育地方立法。高质量做好《浙江省老年教育促进条例》《浙江省校园安全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加快立法工作进程。三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打造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鼓励各地分级分类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一批优秀实践案例,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护校安园”等专项行动,推进我省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四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面,推进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全面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契机,推进教育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优化调整。五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加强高校法学学科专业建设,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机制,启动新一轮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交流工作,持续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为我省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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