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特殊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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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的政策和部署要求,推动我省学前特殊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根据《“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省残联联合起草了《浙江省特殊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邮寄、信函或口头告知等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jjc@zjedu.gov.cn; 联系电话(传真):0571-88008526; 邮寄地址:浙江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1508室,邮编:310014)。 附件:浙江省特殊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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