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价值意蕴、现实隐忧与实践进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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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赋予教育新的战略地位和历史使命,对深化教育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并明确提出推进教育数字化。作为引导教育发展方向的指挥棒,反映教育改革成效的晴雨表,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在教育数字化转型中占据中心地位。《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怀进鹏部长强调,要持续推进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加快教育评价改革落实落地,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与此同时,以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GAI)、元宇宙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持续演进,催生了无感式数据采集、多模态数据融合分析、智能化诊断分析等评价新技术,加速了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整体进程。在此背景下,为厘清新时代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理论逻辑与关键问题,助力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开花结果,本文尝试从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内涵要素与价值旨归着手,系统剖析现实挑战与发展困境,深入探究实施路径与推进策略。 一、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价值意蕴 (一)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理论内涵 目前,学界关于教育评价为什么要进行数字化转型众说纷纭,主要包括三种观点。一是洞悉时代发展超前识变。数字时代,社会生产方式和职业结构发生变化,对人才培养提出新要求,教育系统面临重塑,教育流程面临再造,教育范式亟待由供给驱动转向需求驱动。为保障教育自身发展与人才培养需求的有机衔接,需要秉持数字化理念更新评价内容、变革评价方式、重构评价标准、用好评价结果,更好地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二是推进教育变革积极应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教育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和实践中国式教育现代化道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必然选择。而作为教育改革实践的价值尺度与标准法则,以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强基赋能、指明方向,是实现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前提。三是深化技术赋能主动求变。数字技术带给教育无限可能,为教育评价提供更便捷、更科学、更精准的手段,实现多元化的立体数据获取、智能化的精准诊断分析和差异化的个性评价反馈,形成智慧教育评价的逻辑闭环,助推评价提质增效、评价生态重塑。 由此可见,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作为时代发展、教育变革和技术赋能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对现有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与创新,其根本目的在于借助数字技术重塑教育评价系统、再造要素流程业务,实现教育评价手段更多样、评价维度更全面、评价结果更科学、评价反馈更精准。从评价手段来看,数字技术催生自适应测试系统、情境化测评系统、多模态学习分析系统、数字评估与反馈系统等评价工具,突破纸笔测试、问卷调查、档案袋记录等传统评价手段限制,广泛收集学生学习行为、学习轨迹、学习态度等全周期、多场域数据,兼顾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从评价维度来看,数字技术拓宽评价内容和范围,基于收集到的海量数据形成对评价指标的充分理解、分类与赋值,优化完善现有教育评价指标,健全以学生为中心的差异化评价标准,助力涵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的综合素质评价。从评价结果与反馈来看,基于数字技术对收集到的海量过程性数据进行清洗、归一化、分析和建模,从中提取有用特征,能够清晰刻画学生学业水平、学习轨迹、能力发展等动态变化过程,生成更加公平、更加准确、更加科学的评价结果,为教师改进教学、学校优化办学反馈更具针对性的建议,进而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支撑要素 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底层逻辑是将数字技术充分嵌入耦合到教育评价当中,结构性重组教育评价支撑要素。在数字技术赋能下实现教育评价系统重塑,需要基于数字化提质、增效、减负本质,把握教育评价的价值功能与实践属性,回答好五个关键问题。 第一,谁评。教育评价者主要包括统筹评价者、利益相关者以及第三方专业评价者。长期以来,上述三类人员受限于评价数据不互通、评价结果难共享,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各行其道、互不干涉,制约了教育评价的全面性和专业性。数字技术为评价数据流通和主体间交流合作提供便捷,统筹兼顾三方意见与利益,消除一方独大的评价格局,落实与深化多元教育评价主体。尤其是在以ChatGPT为代表的GAI的支持下,人工智能不仅是辅助工具,更是评价主体的合作者,实现从人机评价到人智评价的转变。 第二,评谁。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的活动,故而教育评价应坚持以学生评价为中心,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表现性评价,对德智体美劳全素养要素进行跟踪评价,形成以数智驱动、以人为核心的增值评价体系。同时,将教师、学校、家长、社区、党委和政府纳入数字化评价体系,实现“六位一体”的教育评价新格局,推动面向各级各类教育主体的全业务评价。 第三,评什么。GAI的出现使学习者批判思维、反思意识等高阶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对学习者高阶素养的评价将成为数字化评价的重心。以往重结果轻过程、重知识轻素养、重学业轻综合能力的教育评价观念得到一定扭转,教育评价内容将由评价已知转向评价未知,从评价认知转向评价认知与非认知并重,兼顾外在表现与内在品质。 第四,怎么评。充分发挥数字技术潜能和评价者主观能动性,根据评价场景和评价对象特点,选择适切的评价方式,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开展适宜的评价活动。结合GAI、学习分析等数字技术开展人智协同评价,针对评价对象的认知、情感、行为、表现等指标,全方位、全过程收集与整合多源异构数据,搭建多维立体分析模型。借助GAI的优势,生成个性化评价试题、测试卷或学习反馈,精准评价行为表现和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评何用。长期以来,重分数、重排名、轻素质的不良风气,导致实践过程中重选拔轻育人,难以发挥教育评价的真正效用。GAI赋能教育评价深度融入教育教学过程,通过对学生的学习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和诊断,发现潜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评价学生学习认知、教师教育教学、学校办学质量、社会育人成效等,跨越个体与社会综合审视教育评价结果,实现以评促学、以评促教、以评促管、以评促建。 (三)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价值旨归 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基本要义在于利用数字技术创新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变革教育实践模式,塑造数字教育体系。作为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核心组成部分,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事关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方向,为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提供指引。 一是推动育人方式改革,促进个体全面发展进步。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重构评价范式,推动评价目标从学业导向转变为素质导向,评价场景由封闭走向开放,评价方式由人际协同转向人智协同,评价主体由单一转向多元,评价标准由固化统一转向灵活多样,打破考而无凭、唯分数的桎梏,由此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理念更新、教学实践创新,促进育人方式向探究性、创新性、协作性方向变革。此外,数字技术支撑的教育评价更注重综合评价和增值评价,看重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强调让学生从本我的角度考虑发展,依据评价结果提升自我,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能力提升。 二是推动办学模式改革,打造数智融合办学场景。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革新学习成果认证机制、重构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引领打造跨时空、多场景、强融合的数智化办学新模式,助推无纸化办学流程、精简化办学环境、联通式合作办学,消解学生学而无助、学有所困现象,使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成为可能。将评价数据联通至全地区甚至全国,能够加快形成更加紧密的产学研用协同关系,进一步实现跨校合作办学和跨校学分互认,从而打破学生学习“围墙”,打造协同开放式办学,促使办学格局发生变革。 三是推动管理体制改革,构筑良好教育治理生态。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拓宽管理评审内容、改革绩效考核机制、创新审核评估方式,依托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生成的海量数据信息可视化动态呈现评价结果,为决策制定、风险评估、政策优化、制度改革等提供可靠支持,实现证据驱动、评价指引的全过程智能管理,进而优化管理流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构建扁平化、精细化教育管理体系。同时,在以评促管过程中,管理考核标准转变赋予教育管理者新的使命和职责,数字领导力和评价解读力成为管理者胜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升教育管理的科学化程度,实现智慧、绿色、可持续的教育治理。 四是推动保障机制改革,提升教育服务整体效益。首先,借助数字技术精准评估与清晰刻画地区公共教育资源分配和利用情况,深入分析数据背后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并施行针对性措施,可以优化人财物配置和投入产出比,提升教育保障整体水平和综合效益,弥合软硬件设施差异带来的数字鸿沟,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其次,基于数字技术构建全方位、多维度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服务体系,有助于督促学校提高办学质量、提升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打破学校、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合作壁垒;最后,建立数字化的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服务体系,有利于完善以人为本的伴随性教育支持服务,形成覆盖全流程、全业务的一体化保障模式,提高保障机制的规范化程度。 二、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现实隐忧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新事物的出现必然会引发新的问题。目前我国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仍处于探索阶段,转型机理尚未得到充分揭示,意味着数字时代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隐忧。一方面,传统教育评价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另一方面,数字化转型又对教育评价体系提出更高要求。传统与革新的碰撞将带来更多的问题与挑战,因此必须警惕和防范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各类潜在风险。 (一)认知偏差的理念之困 教育评价活动本身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当数字技术主导教育评价时,评价者面对扑面而来的海量数据容易产生无力感和茫然感。一方面,受应试思维、分数至上、重知识轻能力等传统评价理念影响,大部分学校仍受困于唯分数导向下的终结性评价方式。提倡的评价理念是以培养综合素质为导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而实然的评价理念仍以甄别选拔为主,评价与育人的关系处于割裂状态。教育评价者将关注重点放在功利导向的学术性评价上,未将综合素质指标充分融入评价过程,致使评价游离于教育教学之外,流于形式。另一方面,虽然数字技术在金融、医疗、交通等领域得到普遍应用,但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场景与范围有限,大部分地区学校仍处于尝试摸索阶段,相关主体对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意识则更为淡薄。究其缘由,一是目前数字技术使用尚不成熟,大部分教师对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信心不足,认为数字技术难以有效支撑评价活动;二是部分教师对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持观望态度,认为现阶段的评价模式足以支撑教育教学,没有必要进行根本性的转型,不愿意探索新型评价模式。 (二)模糊界限的主体之困 伴随数字技术在教育评价领域的不断深入,技术优先性和育人优先性之间产生明显分歧。一方面,技术至上主义势头严重。虽然数字技术能够赋能教育评价提质增效,但在评价中过度使用、信任、依赖技术,会造成数据驱动的评价过程流于形式、评价主体定位模糊、评价结果有失公允等问题,尤其是GAI技术潜在的算法歧视、偏见反馈环路、响应方式过于平淡等问题更应警醒评价者谨慎使用技术工具,确保评价活动由人主导并服务于人。若评价只是对学生学习行为、学习方式、学习态度进行简单的数据堆砌与技术衡量,会使评价活动丧失对学生本身的关注,忽略人发展的内在性以及人的生命价值。另一方面,教育评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未能跟上数字技术发展脚步,教育工作者的数字素养和评价素养亟待提升。当前,很多教师对数字技术的认识与掌握不够充分,难以有效整合数字技术与教育评价,使其很难为学生选择适切的评价方法,无法准确解读评价结果。同时,一些教育管理者对数字技术与教育评价关系的认识不到位,对数字技术赋能教育评价深层次问题把握不周,导致“新瓶装旧酒”,转型形式化、简单化等问题。 (三)忽视基建的保障之困 当前我国教育数字化建设已取得显著成就,但教育服务的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渗透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一方面,大部分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实践依赖于已有基础设施体系,虽然硬件设备、平台系统相对完善,但忽略多平台系统间的兼容和集成,不同层级的数据难以汇聚与整合,致使评价数据流通不畅、难以衔接,进而降低了数据使用效率,弱化了评价结果的全面性与精确性,影响了数字化教育评价的整体效益。另一方面,底层技术开发能力难以满足大规模评价需求。数字化教育评价以数字技术作为底层支撑,技术应用贯穿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应用各环节。当下数字技术只能在特定情境下解决特定问题,难以迁移到复杂问题情境,无法有效解决大规模、多场域、跨学段的评价难题。举例来说,目前普及度较广的数字化评价是利用数字技术评阅客观题,尽管近年来出现了智能写作反馈系统、翻译批改系统等主观题评阅技术,但对情感态度、意志品格等非标准化内容的测评效果还未达到预期,尚不具备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条件,技术成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偏移人本的伦理之困 技术伦理问题是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亟须解决的问题。一方面,一些教师和家长对GAI等数字技术是否真的能够准确评价学生能力、反映学习效果提出质疑。认为技术使用会给评价主体带来更多额外负担,使得评价活动关注重心转向技术运用而非评价本身,师生对数字化评价工具的应用形式更多流于表面,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与公平性,从而得出数字技术之于教育评价的无用论,引发对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抵触情绪。同时,无处不在的数据采集与挖掘可能威胁到主体的隐私安全,因其不仅会涉及行为、表情、认知等多模态数据,还会涉及家庭背景、个人偏好等隐私信息,这些数据信息一旦泄露,将会使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侵犯。另一方面,教育评价是面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价值判断活动,推行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若不能针对性地分析问题、差异化地提供服务,会使被边缘化的人群更加被边缘化,加剧数字鸿沟,增大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难度。此外,虽然数据本身并无好坏之分,但若与其他因素相结合,很可能会产生远超评价目的的隐患。如智能评价模型的训练需要大量数据做支撑,在算法黑箱的限制下,如果使用的数据本身带有偏见,会导致评价歧视现象固化,加剧不公正的决策。 三、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的实践进路 如何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评价深度融合,化解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中的多重困境,是当下教育评价改革亟须解决的问题,也是建设现代教育评价体系的必要举措。在系统观念指导下,应深刻反思先前教育评价实践过程,充分研判未来教育评价发展趋势,在辩证认识应然与实然的关系中提炼化解困境的方法与策略,为落实和深化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探寻路径。 (一)转变评价理念,强化交叉融合的评价方式 破除“五唯”问题,必须正本清源,回到教育原点,将数字技术全面嵌入融合教育评价的各个场景。一方面,要明确教育评价不是为了获取结果,而是为了改进与发展。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全面赋能教育过程的积极作用,打破传统单一维度、唯分数的教育评价机制,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凸显五育并举综合评价理念,关注教学、学习、管理等全流程全业务的过程评价。通过全方位、伴随式采集评价主体的多源过程性数据,构建立体、多维、综合的评价数据模型,生成学习者画像、教师画像、学校画像、区域画像,及时提供个性化反馈和差异化服务,以此撬动办学质量提升和育人方式变革。另一方面,要重视增值性评价。以增值性评价为突破口,借助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覆盖师生档案、测试成绩、过程表现的追踪数据库,构建数据驱动的多场域、长周期、跨学段教育评价体系,关注师生进步程度与发展状况,通过教育质量增值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聚焦主体价值,形成协同联合的评价体系 多主体参与是数字化转型成熟度的重要评价标准,各主体间需要形成稳定的动态合作关系。教育评价主体涉及教师、学生、学校、政府、社会等多个方面,其权责利益、价值导向各不相同。推进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必须重新整合各主体的评价标准,彰显评价的平等性与公正性,构建多方联动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一是要贯彻落实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要求,凸显以人为本的基本准则,建立多元化教育评价体系,关注评价主体的思维创新、合作交流、实践探索等过程性表现,以评价主体发展为导向,提升增值评价效力;二是要明确数字化教育评价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将评价内容细化到不同层次和维度,充分考虑学生、教师、家长、教育管理者等不同主体需求,建立健全契合数字化转型的教育评价标准。加强评价结果的反馈与应用,及时向利益相关者反映评价结果,支撑教育政策制定、管理决策优化;三是要构建包含专业成绩、核心素养、实践能力等在内的多维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的选择不应局限于单一的管理者或专属群体,而应由评价主体、评价客体、技术工具等多方参与,同时采用“人评+机判”的协同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覆盖面、标准化程度和透明度,避免将评价局限于单一的数据指标而忽视其他不易量化的评价维度,为形成科学精准、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奠定基础。 (三)强化整体统筹,建立纵横贯通的保障机制 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实施,为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带来时代机遇。各级政府部门作为掌舵者,必须准确把握评价改革风向标,推动传统教育评价向数字化教育评价转型。一是持续推进政策创新。新时代的教育评价政策必须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教育评价改革研究,规划改革重点战略布局,修订更新现有教育评价政策,出台数字化教育评价建设应用标准、能力标准;完善各管理层级的权责划分、归属、问责机制,加强技术伦理治理,营造开放、绿色、安全、共享的教育评价技术应用环境。二是积极整合政府、学校、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资源,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互联互通的数字化评价平台、信息共享平台,高效流通教育评价基础数据和关键信息,构建教育评价数据大脑;联合组建专家智库,提供意见建议和政策咨询,加强专家、教育管理者、师生的数字素养与评价素养培养。三是加大对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对网络、算力、算法、设备等关键技术的提质创新,研发由GAI支撑、符合教育伦理道德规范的数字化评价系统,自动化评估生成内容,提高教育评价效率与准确性,解决评价结果中可能存在的错误、不准确、不连贯或不符合预期等情况。优化教育评价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包括新网络、新平台、新资源、新应用等。四是建立国家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和呈现的系统平台,研发教育数字化评价自适应系统,为开展数据驱动的教育评价提供基础支撑。 (四)审视评价伦理,筑牢人智聚合的安全防线 教育评价是一场伦理实践。在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进程中,评价主客体和评价工具的使用必须遵循一定的伦理原则,以维系技术应用与评价实施的平衡,推动教育评价数字化转型走向深入。一是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教育评价过程不得违背人的发展规律和意愿,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理念,以促进人的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核心开展评价活动,包容平等地看待评价主客体,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科学公正的评价结果。同时,重要且敏感的数据可能引发不正当的利益交换,产生难以挽回的后果,因此使用评价数据必须从人的利益出发,合法、正当、善意地使用,不得侵犯个体隐私、损害他人利益,在技术理性与人文理性之间保持动态平衡。二是要将政策制度规范转化为评价技术要求。教育评价数据、算法的使用并非客观中立,主观意识、数据偏差、算法黑箱等因素不可避免地会挑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这些问题在GAI等技术上体现得格外明显。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技术准入门槛,建立教育评价技术使用监测平台,完善技术平台与系统间的身份认证、授权、审批流程,规范评价过程中的技术应用行为,确保符合法律法规。此外,还应建立透明公开的算法审核机制,完善覆盖评价数据采集、分析、处理、运用的全周期治理,并在现有监督机制基础上健全风险预警触发机制,统筹技术与人工双重预警,科学应对复杂多变的评价问题与挑战,及时调整优化,构建更加安全、规范、可靠的数字化教育评价伦理保障机制。 作者:吴龙凯,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教育)教授 原文刊载于《中国考试》2024(11):3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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