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408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3〕272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3-09-1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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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因国家“基础教育精品课”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开放了初中数学(浙教版)、初中科学(浙教版)、高中信息技术(浙教版)的节点上传,涵盖了我省2023年省级教材版本精品课遴选的节点,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纳入2023年省级教材版本的精品课 纳入2023年省级教材版本精品课公布目录,且在国家平台开放节点范围内的(以国家平台可选择上传的节点为准),可以通过国家平台上传。由市级推荐后,同一学科统一组织省级评审,择优确定省级精品课并推荐参加部级评审。 二、已入选2022年省级教材版本的精品课 已入选2022年省级教材版本精品课的节点,且在2023年国家平台开放节点范围内的,也可通过国家平台上传。由市级推荐后,该类精品课一并纳入2023年省级评审,择优推荐参加部级评审,但不再发放省级精品课证书。 三、各地市推荐名额 各设区市原分配的学科课程推优数和省级教材版本推优数总数不变,超出原分配名额的精品课不予省级评审。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严格把关遴选程序,在规定名额内按时完成市级遴选与线上推荐。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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