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277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3〕52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3-06-30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金64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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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青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并提高待遇的建议》(金64号)悉。感谢您对我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有借鉴意义。经商省委编办、省人力社保厅,现答复如下: 特殊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公平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明显增加,学校布局日益合理,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师队伍水平有效提升。 一、强化顶层设计,有力保障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这些年来,省级层面就特殊教育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201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推出了教育体系建设、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特殊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落实政府责任等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2016年,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特殊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2017年,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2019年,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细则(试行)》。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随着政策体系的不断健全,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场地、设施、经费、师资等保障更加充分。特别是通过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健全了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标准,完善了各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工作机制,基本构建了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框架,逐步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特殊教育格局。 二、注重专业能力,大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我们将特殊教育师资配备作为关键抓手,坚持向改革要动力,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特殊教育教师“定向招生、入职奖补”政策,让特殊教育师资来源更加充足。重点加强专任教师配备,截至2022年底,全省特殊教育专任教师3365人,较2014年增加1233人,增幅57.83%;较2021年增加548人,增幅19.45%,生师比由4.04:1提高到3.60:1。 着眼于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我们设计实施了一系列培训计划。比如,2021年将骨干资源教师培训和巡回指导教师培训纳入指令性培训计划,培训了300名骨干资源教师。启动首期融合教育“种子教师”培训,用3—5年时间培养100名“种子”资源教师,推动资源教师“量”“质”齐升。同时,定期开展资源教师基本功大赛,搭建专业能力提升交流平台,受到了基层学校和老师的普遍欢迎。 三、落实待遇保障,不断提升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吸引力 这些年来,我省积极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明确各地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对特殊教育学校予以倾斜。鼓励各地在执行好国家各项特殊教育待遇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加以落实。目前,特殊教育教师享有基本工资(含基本工资提高10%部分,下同)15%的特殊教育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满10年的,由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证书;满15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所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同时,我省明确普通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我们注重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优化特殊教育教师评价标准体系,在职称评审、岗位晋升和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充分体现特殊教育教师的特点,给予更多政策倾斜,创造更多发展平台和晋升机会。在2021年省教坛新秀遴选中,有7名特殊教育教师入选。我们还会同省残联等部门做好“特教园丁奖”评选,一批特殊教育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2020年诸暨市特殊教育学校蒋春凌老师获评全国“最美教师”。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要求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学校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等。进一步保障特殊教师的待遇,根据国家规定享受特殊岗位补贴津贴及其他待遇。因特殊教育补贴属于特殊岗位津贴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我厅将会同相关厅局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提高特殊教育补贴标准问题。同时,加大特殊教育教师优秀典型事迹宣传,让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关爱和理解特教教师,让广大特教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为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教师工作处赵思静,电话:0571-88008699) 浙江省教育厅 2023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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