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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271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3〕5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3-06-30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台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伟伟、王庆、谢晓强、徐小敏、朱良其代表:

你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山区26县优质教师队伍稳定的建议》(台38号)收悉。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山区26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充分调研、深入摸排的基础上,就稳定山区26县优质教师队伍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建议紧密结合当前共同富裕背景和山区26县教育实际,与我们的相关政策契合度高,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经研究,并商省人力社保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山区26县教师队伍建设,通过以下三方面举措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优化资源配置,积极配足配强教师

(一)按标准配备教师。2021年,省委编办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创新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实施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基础上,对山区、海岛等边远地区以及农村小规模学校倾斜,可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师编制。2021年全省各县域教师配置均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2023年,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级帮扶工作编制池的实施方案》,建立省级帮扶工作编制池,新增的编制专项支持承担教育省际“组团式”帮扶、省内结对帮扶等任务。

(二)抓源头引育师资。拓宽山区乡村优秀教师补充渠道,通过采取定向招生、委托培养等方式,为农村学校补充小学全科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十三五”至今已累计定向培养师范生3500余人,已经毕业的70%到农村学校任教,成为当地教师队伍的生力军。2023年,面向天台县的定向招生计划数为40人。2022年为山区26县安排免试推荐教育硕士50名,提高乡村教师学历层次,鼓励优秀人才扎根乡村、长期从教。

(三)抓岗位合理配置。适当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2019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适当提高中小学校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规范设置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由省统筹使用,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由设区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同级教育部门确定。2019年出台《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建功立业的实施意见》,明确2020年起,城镇义务教育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要求有农村学校或者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2023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山区海岛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的意见》,明确教育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执行已制定出台的行业控制标准,并要求专业技术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向山区海岛县予以倾斜。同时,对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聘用予以倾斜支持,允许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占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评聘职称和晋升岗位等级,切实提升山区海岛县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

二、落实各类保障,推动稳定教师队伍

(一)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近年来,为提升教师待遇、促进教师队伍稳定、推动山区26县教育跨越式发展,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2年省教育厅等4部门出台《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通过定期专项督导等形式,督促山区26县确保当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出台《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县中崛起”行动计划》,明确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努力提高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等。要求各地综合考虑当地教师整体工资水平,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一线教师倾斜。同时,我省先后实施了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和乡镇工作的教师补贴等政策措施,惠及全省19万余名农村学校教师;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倾斜分配政策,初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

(二)推动教师有序流动。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契机,重点引导优秀教师从超岗学校流向空岗学校,从城区学校和名优学校流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2020年起城镇义务教育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要求有在农村学校或者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鼓励教师在县域内有序流动。同时,明确禁止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县中非正常调动校长和教师,未经调出地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从县中调动校长教师的,取消调入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各类评优评先资格。目前,我省已按相关要求,在第十三批省特级教师评定中,明确“对未按约履职且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非正常流动的,将按照《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和管理办法》规定撤销其省特级教师资格”。通过综合施策,发挥政策的风向标作用,积极引导校长教师按聘用合同约定履职。

(三)助力教师专业发展。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完善覆盖全员、遵循规律、分层施训”的原则,持续推进培训重心下移。近年来,积极推进省级培训机构工作下沉县(市、区),2021年探索推进“订单式”培训,针对“订单”需求精准开发培训内容,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时效性,满足教师专业发展需要。2022年以来,省级培训机构根据山区26县教育部门的需求,针对性开发培训内容,共面向山区26县开设266个订单培训项目。同时,优化省、市、县(市、区)、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积极发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主阵地作用。开展面向山区26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人研训,帮助山区26县把脉问诊,提高“领雁人”思想理念和业务本领,提升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对教师成长和培训的规划与指导能力,助推当地教师队伍培训和专业提升的方式、内容和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落实倾斜政策,吸引教师安心任教

为使山区26县教师安心任教,在省级及以上教师表彰奖励、培养培训、职称评聘等工作中一直给予倾斜支持。如在2022年第十三批省特级教师评定中给予定向名额,“定向”名额可不受各类结构比例限制,由当地根据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学段和学科,并充分考虑“县中崛起”等因素,择优推荐。同时,明确要求定向评定的省特级教师长期服务于当地教育事业。2022年开始,在正高级教师评聘中原有的面向山区海岛县设立的“特设岗位”的基础上,设立“定向服务岗位”。在2023年省教坛新秀评定中,为每个山区26县单列定向名额。近几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优先从山区海岛县推荐。通过“定向”的方式,为山区26县教师的成长进一步拓展空间,有利于当地教师队伍的梯队发展,留住一批名优教师。

山区教育振兴,教师队伍是关键。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努力提高山区县教师岗位吸引力,持续推进山区县教师队伍建设。

一、把好源头,精准实施教师定向培养。根据编制标准,按要求做好教师配备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全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政策,实施精准定向培养,完善山区县教师定向培养方案,鼓励师范院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培养,注重定向师范生乡土情怀和时代使命感的养成,造就一批乐教善教、有家国情怀、热爱乡村、扎根乡村的优秀教师。充分发挥教育部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政策优势,加大对农村小学全科、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规模和力度,鼓励更多优秀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就业。

二、加大保障,提升山区县教师职业幸福感。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加强定期专项督导,落实各类待遇保障。进一步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强化“学校越偏远、条件越艰苦、从教时间越长、教师待遇越高”的导向。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加强山区海岛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的意见》要求,助力山区海岛县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争取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的适当提高。

三、加强培养,助力山区县教师专业发展。按有关规定开展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遴选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等,让更多山区县教师能够脱颖而出。重点加强山区县教师梯队培养,依托教共体,完善名优教师结对帮扶乡村教师制度,实施银龄教师讲学计划和“百人千场”专家名师送教等活动,加大对山区县教师的帮带力度。在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等省级高端项目、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向山区县教师倾斜。

四、加大宣传,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在各类师德宣讲、事迹宣传中,突出宣传好扎根山区、潜心育人的优秀教师典型。继续在教师职称评聘和各类评优评先中,强化教师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教师的诚信履约作为考量教师师德师风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的流动,强化教师聘用的契约精神,守牢教师流动的底线红线,明确规范教师流动的程序要求,营造健康有序的教师交流生态。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山区26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教师工作处唐玲丽,电话:0571-88008926)

浙江省教育厅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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