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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151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3〕7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3-03-24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23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和省委办公厅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要突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主题,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着力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主动性。

各高校要动员组织师生参与“千万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高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素养展示、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短视频线上接力、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校园、“国开大讲堂·国家安全教育公开课”、微博话题互动等重点活动,切实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各中小学校要用好“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学生积极参加“2023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活动”等,进一步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见网址https://dxs.moe.gov.cn/zx/a/hd_hdgg/230323/1833455.shtml?source=hd_hdgg。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于2023年4月17日前将活动开展的简要情况报省教育厅宣教统战处,邮箱:xjc@zjedu.gov.cn。联系人:陆莹,电话:0571-88008951,13957188538(浙政钉同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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