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综合
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137 文件编号: 浙教工委办函〔2023〕1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3-04-1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首批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和第二批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浙教工委办函〔2022〕12号),经学校申报、综合遴选、公示等环节,确定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制药工程研究所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100家为第二批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单位,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建设单位要参照教育部《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围绕建设目标,紧扣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扎实开展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省高校党支部建设质量整体提升。有关高校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建设机制,落实条件保障,做好“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经验总结、成果运用等工作。

附件:第二批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名单.wps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