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012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3〕4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3-01-0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时代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培养对象选派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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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示范性培训(2023—2024年)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3号),现将我省参训学员选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落实科教兴国战略,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培养高素质教师为目标,落实精准培训要求,引领教师培训改革,重点培养一批中小学卓越教师,为“教育家型”名师队伍培养后备军和预备队。创新实施模式,推进方式改革,加强优质资源建设,破解教师发展难点问题,建设教师队伍引领带动的有效模式,为各地教师自主学习、高质量培训提供示范和指导,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训对象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教师发展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并指导一线实践的教科研人员。培训对象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教育理想、深厚的教育情怀、高尚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育人成果显著,深受学生喜爱。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或政府奖励的,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参加过省名师名校长培训或入选省教学名师、省教坛新秀等重要培养项目,长期在中小学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在区域内发挥重要的示范指导作用。 (三)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不超过45 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培训周期为2023—2024年。教育部委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分别组班开展培训,构建跨学科领域的培训模式,重点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学科核心素养、数字化素养、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等方面开展研修。 (一)以深度研学实施精准培训。各单位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开展调研,切实回应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破解实际教育难题,科学制定培养方案。每年组织教师开展累计不少于30天的集中深度研学,指导教师针对教书育人实践、基础教育改革的重难点问题开展研究。通过组织集中研学、主题论坛、专题研讨、合作教研、跨校跟岗等形式为教师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丰富和拓展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教育专业能力。 (二)发挥名师名校长专业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双名工程”(2018—2021年)结业名师名校长的专业辐射作用,每单位纳入8—10位名师名校长作为导师参与本培训。通过指导方案设计、理论引领、课题共研、结对帮扶、工作室研修合作等形式,建立起名师名校长和卓越教师的合作链接,示范引领卓越教师持续钻研专业发展,凝练教育教学经验和理念方法,探索新的专业发展点。 (三)将数字化融入培养全过程。高效运用数字化技术,推进调研评估、组织实施及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精准记录教师专业发展轨迹,加强培训效果考核。强化课程设计,在数字化素养提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创新性前沿领域丰富培训内容。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优质数字化资源,同时注重研修过程中的资源生成,实现优质学习资源共建共享。 四、培训经费 培训免收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往返的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报销。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培训学员遴选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选好参训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开展遴选,把好政治关、质量关,真正遴选推荐具有教育理想、教育情怀、发展潜力的教师。 (二)加强统筹管理。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将入选“新时代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示范性培训”的教师纳入本地名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要给予相应的待遇和支持政策,在课题立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要提供平台和锻炼机会,支持保障培养对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做好材料报送。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以PDF格式(加盖公章)和WORD格式2个版本同时报送至电子邮箱zjssgxzx@163.com。联系人及电话: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常媛媛,0571-88218084;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马骏,0571-88008925。 附件:1. 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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