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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01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3-01-06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202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通告(第1号)
发布日期: 2023-01-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情况,现将202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送评单位

教辅材料的送评单位为教辅材料出版单位或编写单位。

(二)出版、编写单位

1.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2.出版单位要严格落实编辑出版责任,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3.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等作品编写出版同步练习册等教辅材料,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4.教辅材料实行主编负责制。不得以编写组形式出现,不得由一人担任多学科主编。

5.主编及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及学校教学实际。政治可靠,须经所在单位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

6.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非免费提供的教辅材料。

二、评议教辅材料的种类与形态

评议教辅材料的种类是指与国家课程教材配套,供普通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寒暑假作业和考试辅导等正式出版物,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等。

(一)小学列入评议的教辅材料

1.供3—6年级使用的综合性寒暑假作业。与各学科教材版本配套,各年级暑假作业不超过6印张、寒假作业不超过4印张。

2.供3—6年级学生使用的书法练习。按套送评。各册不超过7.5印张。

3.供学生免费使用的学习辅导类教辅材料,各学科各册印张数不超过对应教材印张。

(二)初中列入评议的教辅材料

1.供初中学生使用的综合性寒暑假作业。与各学科教材版本配套,各年级暑假作业不超过10印张、寒假作业不超过6印张。

2.供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使用的考试辅导类。与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材配套的各学科不超过20印张;与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教材(合科)配套的,不超过20印张。

3.供学生免费使用的学习辅导类教辅材料,各学科各册印张数不超过对应教材的1.5倍。

(三)普通高中列入评议的教辅材料

1.学习辅导类。与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教材(其中,信息技术为数据与数据结构,通用技术为电子控制技术)配套的同步练习等教辅材料,各学科各册印张数不超过对应教材的2倍。

2.学业水平考试辅导类。高一年级学考的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高二年级学考的思想政治、语文、数学、物理、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教辅材料。各学科不超过20印张。

3.选考科目考试辅导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各学科可以分两册,每册不超过20印张。

4.高考科目考试辅导类。语文、数学、外语各学科可以分两册,每册不超过20印张。

三、送评要求

(一)教辅材料编写须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突出实践性要求,强化真实问题解决。内容科学,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倡导的教育理念,科学准确、难度适宜、题量适合,避免偏题、怪题。形式多样,避免机械、重复性题目,加强分层、弹性设计。

(二)义务教育阶段的寒暑假作业要体现综合性、趣味性和实践性,适当增加研学类内容。普通高中同步练习类出版物须获得所配套教材的著作权人授权,须按套送评或分必修、选择性必修单独列套。

(三)每个送评单位不得重复送评同学段、同种类的教辅材料,已经列入2022年12月19日发布的《浙江省2022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不再重复申报送评。

(四)教辅材料的纸张、印刷质量、字体、字号和行空,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执行。

(五)教辅材料采用单色印刷,纸张用60克书写纸(义务教育阶段的可采用双色印刷,双色印刷的教辅材料可以用70克书写纸)。

(六)教辅材料的幅面尺寸与对应的教科书一致,参照《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要求》(GB/T 18358—2009)执行。同一本教辅材料正文的纸张规格一致。

(七)已经列入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在规定的教辅材料送评时间里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教辅材料评议系统确认教辅材料送评资质和教辅材料印张数等信息,符合要求的直接列入《浙江省202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不再另行评议。

四、送评方式与时间

教辅材料送评方式为线上申报和线下寄达。在规定时间内,送评材料不齐全的或逾期的,均不予受理。

线上申报:新送评的教辅材料须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教辅材料评议系统,分别在2023年3月或8月的10日—30日两个时间段完成提交。已经列入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送评资质须在2023年3月10日—30日完成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线下寄达:新送评的教辅材料须提供线上申请的材料1套、教辅材料样书(包括其他产品形态)一式5套(册),分别在2023年3月或8月的20日—30日寄达。已经列入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提供线上送评资质确认材料1套,在2023年3月20日—30日寄达,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送评材料

(一)送评表

1.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见附件1);

2.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见附件2);

3.教辅材料送评承诺书(样例见附件3)。

(二)资质材料

1.教辅材料主编身份证和编写单位、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出版教辅材料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3.享有教材著作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所配套教材著作权人准予编写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的授权书复印件。

4.设区市教育局关于新增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申请报告。

(三)样书

1.送评教辅材料应当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优盘),在封面、扉页、正文、书眉中均不得出现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书名等有关信息。

2.在样书封面、扉页标明教辅材料种类、学科、使用年级、印张数(格式按附件4)。

3.每册(套)教辅材料独立包装。用A4纸打印封面(共2页)粘贴在档案盒上(只需粘贴顶部一边,格式按附件5)。

4.送评的教辅样书按种类分别包装,包装内务必附上《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见附件2)。

5.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须储存在移动硬盘(优盘)中,不得出现单位名称等透露相关信息的标志性内容。

六、其他事项

(一)教辅材料评议工作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评议工作原则上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线下送评材料须按盲评要求提供。

(二)义务教育阶段同步练习类已纳入省级财政采购,不列入评议范围。

(三)所有与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有关的政策法规,廉洁自律。对违反政策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样书(优盘)、纸质材料寄达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邮编310012。

联系人:陈熙熙,电话:0571-88008958。

附件:1.202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doc

   2.202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目录.doc

   3.202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承诺书(样例).doc

   4.送评样书封面的内容与格式.doc

   5.档案盒封面格式与要求.doc

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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