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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3-00006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3〕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3-01-0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深入推进我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以服务全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为目标,通过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提升中高职师资合作紧密程度,建立中高职师资有效协同工作机制,推进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十四五”期间,面向全省长学制专业,特别是承担中高职一体化改革试点的专业,打造一批高水平、结构化、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通过联合修订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和有效教学实施,构建中高职相互衔接递进的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实训体系,充分整合资源,实现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提升。

二、实施原则

(一)聚焦产业,服务发展。聚焦我省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和社会民生紧缺领域,合理布局团队专业结构。对接企业岗位(群)对技术技能人才新需求、新趋势,修订完善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为地方产业发展输送高层次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中高一体,紧密协同。由高职学校牵头,对接若干所中职学校,并吸收行业企业技术骨干,以“1+N”模式,共建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牵头高职院校重点依托国家和省级“双高”建设单位,由高水平师资组成高水平团队,统一筹划与模块分工相结合,实现团队高效协作。

(三)结果导向,注重绩效。服务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根据一体化培养模式要求,理顺贯通中高职课程标准、课程资源、实训设计等教学要素,为中高职师资一体化高效协作探索经验。加强团队建设绩效考核,建立退出机制。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范围

申报学校应积极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人才培养,并在中高职师资共研、课程共建、人才共育等方面有效建立机制,取得丰硕成果;或在近期全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中取得标志性成果。申报专业要求为承担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任务并取得突出实绩的专业。

(二)具体条件

1.团队成员师德师风高尚。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四有好老师”要求,推动“三全育人”。团队教师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广受师生好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2.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教师由高职学校和中职学校教师组成,涵盖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实训课的专任校内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20至30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8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30%以上;有五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经历的骨干成员不少于5名。

3.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团队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经验和企业实践经历的专业带头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较高学术成就、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

4.依托专业一体化建设成效明显。学校高度重视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在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市场需求较强、学生就业前景较好的中高职一体化培养试点专业优先考虑。

5.学校保障措施完善健全。学校重视程度高,组织管理规范,团队建设所需人财物条件保障充分。具有稳定的合作企业和国家级或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先进,能够满足专业实际需要。建有教师发展中心,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健全。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等重要改革试点,改革意识强、基础好的单位优先考虑。

四、建设任务

(一)加强团队能力建设。聚焦一体化人才培养,制定团队建设方案,明确牵头学校、共建学校及合作企业工作职责。打通使用中高职学校与合作企业的平台、师资、设备及场地资源,强化团队教师企业实践,不断提升教师实习实训指导和技术技能创新能力。以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为中心,提升团队教学综合能力。完善团队管理制度,探索团队师资共育共享,促进团队整体发展。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高技能人才。

(二)完善教学标准体系。聚焦中高职一体设计和系统培养,遵循长学制人才培养规律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以专业对应的岗位(群)职业能力培养与进阶为中心,开展长学制贯通培养的教学标准体系研制。具体包括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形成契合长学制贯通培养的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训实习标准和学业评价标准。通过教学标准体系的研究改进,提升团队成员对教学标准的理解认识水平、开发转化能力。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提供可推广应用的国家和省级标准。

(三)建设课程教学资源。按照一体设计、进阶培养原则,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发教材,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加强专业精品教学资源库建设,加快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建设,完善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的课程资源。落实书证融通,促进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职业岗位能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接,增强人才培养针对性。整合中高职学校现有实训资源,系统规划设计实训实习,强化实践性教学,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将职业素养培养和职业技能训练贯穿整个培养过程。形成中高职一体化的精品课程、优秀教材和优质资源库。

(四)探索团队协作教学。引导团队教师运用“行动导向”教学、项目式教学、情景式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新教法,形成特色教学风格。团队教师全面参与需求调研、课程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评价等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组织团队成员开发模块化课程和教学资源,开展教学设计和教学研讨活动,实施模块化教学,不断提升教学质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转变教学模式和育人方式,有效开展学情分析、过程监测、学业评价、学习资源开发等,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

(五)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加强核心紧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地方优势产业集群升级提供新动能。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缩短企业后备人才培养周期。积极与优质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共建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点为山区26县提供全产业链技术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

五、管理和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遴选评审。各相关市县教育局对区域内牵头高职院校或参与中职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各牵头高职院校会同参与中职学校结合实际,制订团队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团队建设、管理、激励和奖惩的制度举措。

(二)加强政策支持。省级层面将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开展课题研究、研讨培训、资源开发、校企合作等团队建设工作。各相关市县教育局、立项院校要为团队建设创设必要条件,将教师参加团队并取得成果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业务指导。省教育厅将开展专项培训交流会,提升团队建设能力。设立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省教育规划课题,对重要问题组织专项课题研究。省级团队的建设情况作为国家、省“双高”建设,省级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的评价因素。

(四)严格绩效考核。每个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省教育厅在团队建设期中、期末,统一组织考核、验收。期中考核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取消项目承担资格。期末验收合格的,正式认定为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六、遴选安排

“十四五”期间,分2批次建设50个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每批遴选建设25个。首批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名额。根据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可根据长学制专业建设情况,牵头组织若干所有合作关系的中职学校进行联合申报。各高职院校牵头申报限额为1个,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如承担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任务重、成效显著的,可增加1个申报名额。中职学校参与组建团队个数不作限制。

(二)推荐要求。牵头高职院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和质量水平优先的原则做好校内遴选推荐工作。要优先支持符合学校发展重点、专业特色鲜明、服务地方产业能力强的一体化团队。学校纪检部门要对一体化团队成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意见。推荐的一体化团队及其申报材料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材料要求。申报团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申报书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纪检部门鉴定意见、重要佐证材料的加盖公章扫描件请于2023年2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郑璐,联系电话:0571-88008926,邮箱:zhenglu@zjedu.gov.cn。

附件: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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