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基础教育
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372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2〕26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2-09-0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 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9 号)要求,现就我省选拔推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本次全国展示和遴选活动对选手的综合素养要求高,尤其是特殊教育专业能力和技术整合运用的能力要强。经研究,全省推荐工作分为市级推荐、省级评审、修改完善后报送教育部三个阶段。由各市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教师报送作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综合评议、公示后确定我省参加全国展示和遴选活动的推荐人选。

二、名额分配

教育部分配给我省的推荐名额: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6人,其中盲校1人、聋校1人、培智学校3 人、其他(包括孤独症学校、特殊教育班、卫星班)1人;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10项。根据我省实际,各市推荐参加省级评审的名额分配如下:

(一)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推荐名额

地区

盲校

聋校

培智学校

其他

小计

杭州市

1

1

2

1

5

宁波市

1

1

2

1

5

温州市

1

1

2

1

5

嘉兴市


1

2

1

4

湖州市


1

1

1

3

绍兴市


1

2

1

4

金华市


1

1

1

3

衢州市


1

2

1

4

舟山市



1

1

2

台州市


1

2

1

4

丽水市


1

1

1

3

合计

3

10

18

11

42

说明:在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功大赛智障教育组和省教研室举办的2021年智障教育课堂教学评比活动中获一等奖的地市增加1个推荐名额。

(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推荐名额

地区

名额

地区

名额

杭州市

3

金华市

3

宁波市

3

衢州市

3

温州市

3

舟山市

2

嘉兴市

3

台州市

2

湖州市

3

丽水市

2

绍兴市

2



合计

29

说明:2020年和2021年全省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基本功大赛获一等奖的地市增加1个推荐名额。

三、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市级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工作。

(一)要组织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教研室、教育技术中心等单位精干力量通力协作,严格按照《展示及案例材料相关技术标准》(附件3)要求精心准备,把好质量关。

(二)请各市教育局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填写《市级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报送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三)请各市教育局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展示和案例材料上传至之江汇教育广场—活动广场“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专栏。网址为http://show.zjer.cn,各地的账号和密码另行单独告知。《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5)、《浙江省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信息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加盖公章后请寄送至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并同步提交电子版。

四、其他事项

(一)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分配名额报送部分成果,将精选部分典型成果在“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进行展示交流,参照教育部做法对优秀成果颁发证书。

(二)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通讯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1818室,邮编:310014。电子材料报送邮箱:zjstsjyzdzx@163.com。联系人:黄柏芳,电话:1*******8、0571-88008526。

附件:1.教育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doc

  2.特殊教育教师教学设计参考模板.doc

  3.展示及案例材料相关技术标准.doc

  4.市级联系人信息表.doc

  5.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教师信息汇总表.doc

  6.浙江省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信息汇总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