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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298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2〕20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2-07-14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第二批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第二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专家评审,确定浙江工业大学《以社会情感能力培养为导向的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课程改革创新与实践》等49个项目为浙江省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第二批建设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单位对标“两个先行”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方案,针对教师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以及影响师范生培养质量的关键问题,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探索新体系、新模式、新内容,努力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成果。

省教育厅将于2023年上半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4年上半年进行验收。联系人: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杨辉,电话:0579-82283556。

附件:浙江省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第二批建设项目名单.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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