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171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2〕89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2-04-1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 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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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5号)精神,做好第十一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我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相关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幼小衔接,我们在行动。 二、活动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二)活动方式 1.征集视频案例。宣传月期间,省教育厅将集中宣传各地特别是试点县(市、区)幼小衔接做法好经验好的视频案例。各设区市在认真梳理总结工作进展和经验的基础上,面向幼儿园和小学征集遴选5—10个方向和理念正确、能展示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的真实视频案例。视频内容要确保导向科学,尊重儿童发展的连续性,集中展现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入学适应和准备教育的具体思路和实际做法,能供其他学校和幼儿园学习借鉴,不做学校和幼儿园特色介绍,不做空洞的理念解读宣传。 2.持续深入宣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要充分利用以往宣传月主题宣传片等资源,广泛利用多种媒体,组织开展大型公益讲座、专家访谈、现场咨询等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学校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开放日、家长讲座等多种活动,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的幼小衔接工作氛围。同时,要严把宣传方向,防止以幼小衔接名义出现新的幼儿园教育“小学化”行为,严防搭车搞商业化宣传。 三、宣传月主要活动 (一)网上视频案例巡展; (二)幼小科学衔接教研活动; (三)专家视频讲座。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月契机,大力宣传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营造“浙有善育”的良好环境。 (二)请各地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报送3个优秀视频案例,题目自拟,可附文字说明。每则案例可包含多条视频,每条视频时长不超过 10分钟,格式为 mp4,尺寸为16:9,分辨率注意不低于720 p,画面稳定,声音清晰,逻辑连贯,内容清楚。请于4月25日前将报送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069766324@qq.com,并附《2022 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案例征集报送目录》(加盖公章)。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遴选优秀视频案例报送教育部,并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育之江”新媒体及有关资源平台推送。 (三)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设区市将本地宣传月活动方案和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于6月30日前通过浙政钉发给省教育厅基教处。联系人:何春玲,电话:0571-88008839、1360581067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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