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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102 文件编号: 浙教厅函〔2022〕45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2-03-0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99号)精神,经单位推荐、专家遴选、网上公示及省教育厅党委会审议通过,确定浙江药科职业大学药品质量与安全等50个团队为首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立项建设团队,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各地各校根据《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要求,加强对团队建设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确保按建设计划完成各项建设目标和任务。省教育厅将组织团队建设期中考核、期末验收,期中考核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取消立项建设资格;期末验收合格的,正式认定为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附件:首批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名单.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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