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761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2〕11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2-06-21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台34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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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理法、许敏田、王文军、郭文标、孔琴飞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温台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的建议》(台34号)悉。你们提出的建议富有创造性和前瞻性,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经商省人力社保厅,现答复如下: 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是近期国家层面推动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打造中国特色、世界影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适应性的关键抓手。温台职教创新高地建设,既是温台两地职业教育的一次重大改革和创新,也开启了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共筑职教高地和技能高地的新篇章。高地建议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级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温州、台州两市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有步骤、按节点、快节奏、高标准地推动改革试点项目成案落地,建立一套共商共管的运行机制、出台一揽子政策制度、实施一系列产教融合的改革举措,初步形成了创新改革成果。但确如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高地建设还存在龙头高职院校层次不高、政策落地见效难度较大、培训绩效难以落实等问题。结合你们的建议,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高标准推进、创造性落实,全面推进温台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策支持,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 诚如提案所言,目前温台两地特别是台州职教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发展缺少领头雁。针对台州市省级“双高计划”建设现状,为增强引领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动能,省里已于2021年10月增列“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为“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进行培育。目前两地已有省级“双高计划”高职建设单位4个、中职建设单位38个,高水平专业(群)84个。在2022年启动的全省技工院校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中,温州技师学院、台州技师学院分别被确定为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台州第一技师学院、台州技工学校等8所技工院校的11个专业群被确定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为温台两地职业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 下阶段,我们将适度加大政策倾斜,在与绩效挂钩的前提下,“十四五”期间,省级将在提质培优行动计划、职业院校“三全育人”行动计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行动计划等项目中,继续对温台两地职业院校给予适度倾斜。培育建设好已有的省、国两级“双高计划”建设院校,支持两地符合条件的院校继续申报下一轮国家“双高计划”。积极指导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对照教育部《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加强建设,将符合设置标准的纳入我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并报教育部备案,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基本依据,支持学校独立设置为职教本科院校。支持和指导一批产业有需要、条件较优越的专科高职院校对照教育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软硬件条件建设,研究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筹备试办职教本科专业。支持温台开展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针对性培养地方优势产业集群提升所迫切需要的复合型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探索职业教育长学制人才培养的有效实现方式,更好适应我省产业跃迁和学生高质量发展需要。 二、鼓励改革探索,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鼓励温台两地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支持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成效初显。温州民企瑞立集团在瑞安成立温州瑞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引入上海翔宇教育集团托管公办的永嘉二职,形成“公私合营、共同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职业教育办学新模式。仙居县职业中专与思凯兰航空教育集团成立仙居县职业中专思凯兰航空分校,成为浙江省首个拥有在役飞机的中职学校。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台州市出台《台州市教育局等14部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实施意见》,对整体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高职院校,按公办院校的基准生均财政补助定额20%给予支持。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创新机制,成立了国内首个混合所有制模式的汽车学院,实行“一院一司”,探索“司院一体”管理模式,实质性地解决了混合所有制办学中存在的产权归属、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投入与收益、企业驻校教师的绩效奖励等问题。 下阶段,我们将敦促温台两地加快落实专项政策和实质性举措,赋予高校更多办学自主权,支持职业院校创新办学模式,激发办学活力,推动关键激励政策落地。一是促财政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温州、台州两市本级确保增量安排每年不少于1个亿的高地专项建设经费,用于标志性项目推进建设。二是推进国有(参股)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法人激励政策和机制研究,探索校企合作组合政策落地办法。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鼓励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支持产业园区、开发区、特色小镇等以资本、技术、管理、设备或其他要素参与职业院校办学。三是落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各项激励政策,调动行业、企业、社会各方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生产服务、技术研发、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功能的区域产教深度融合发展平台。 三、双向畅通渠道,着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重中之重,如何把好师资队伍“入口关”和“培育关”,不断强化外部保障,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至关重要。目前,我省中高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分别达到85.8%和71.7%。为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聘任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教授专业课或开展实习指导,兼职教师占比超过30%。但诚如你们所言,目前高职院校在人员招聘时受学历、职称、年龄等因素限制,引才难、引进高层次“双师型”人才更难的问题依旧存在。 下阶段,我们将多措并举,着力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一是畅通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引进渠道,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培育和引进一批行业、院校“双影响力”带头人。二是健全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落实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支持设置特聘岗位,定向培养专业教师,推动企业技术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探索有条件的优质高职学校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类院校或开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分专业领域培养职业教师师资,构建“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合理提升职业学校教师福利待遇。三是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计划,打造一批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和顶尖团队。 四、落实绩效激励,提升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发挥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全省职业院校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面向全体劳动者特别是重点人群开展职业培训,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2021年开展社会培训159.14万人次。2020年出台印发的《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绩效激励机制,激发公办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化培训等社会公共服务的积极性,明确在国有净资产不减少的前提下,绩效工资总量最高可上浮50%,学校在内部分配时向一线教职员工倾斜。同时,鼓励优秀高技能人才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支持各地建立激励机制,对职业院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柔性引进职业技术人才,相关薪酬支出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但这项政策在各地的落地情况和执行力度也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近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再次明确要建立绩效机制,落实绩效工资总量最高可上浮50%的政策。下阶段,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敦促制度落实,调动职业院校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推动职业学校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建立部门或行业牵头,职业学校和企业有效参与的企业职工培训平台,把职业学校纳入当地重点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完善培训标准,提高培训质量,开发一批产业发展急需、行业特色鲜明、层次类型多样的培训项目、课程和教材,实现需求端与供给端有效匹配。积极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建设各种类型的培训平台,组织好企业在职员工的提升培训。 再次感谢你们对浙江职业教育的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职成教处陈颖淑,电话:0571-88008707)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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