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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497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2〕59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2-06-2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43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

邵千钧等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我省一流学科培育强度的建议》(434号提案)悉。感谢您对我省高等教育的关心与支持。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学科专业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高等教育竞争力和一所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体现。浙江历来高度重视学科专业建设,坚持服务需求,持续优化学科布局;聚焦优势特色学科,突出重点支持;强化问题导向,着力构建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助推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一、前期举措与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厅紧密围绕高教强省战略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原则,以内涵发展为重点,以学科建设为切入点,着力补齐突出短板。2015年起分两批遴选12所重点建设高校,聚焦建设32个优势特色学科。2016年启动实施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省政府办公厅发文立项建设省一流学科(A类)98个、(B类)232个。2019年,分别与温州、舟山和义乌三市签署协议,以“省市共建”方式支持温州大学、浙江海洋大学、中国计量大学创建一流学科。支持西湖大学建设新型研究型大学,先后将生物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和化学3个学科增列纳入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温州肯恩大学开展一流学科建设;依托省重点建设高校对口支援丽水学院、衢州学院,着力补齐学科建设短板;支持北航中法航空工程师学院建设,依托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加强航空学科及计算机跨学科建设;加强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等高水平大学的合作,借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经过努力,全省高校以优势特色学科和一流学科建设为重点,以学科队伍和团队建设为核心,进一步汇聚一流资源,产出一流成果,培养一流人才,高等教育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高校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

(一)发挥了“双一流”引领带动作用。3所高校的23个学科入围国家“双一流”建设,列全国第五。在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工作中,浙江大学新增3个“双一流”建设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A类学科44个(其中A+13个)。22所高校的102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省属高校81个),较“十三五”末新增27个。依托省一流学科,获得540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设区市高校均已布点。

(二)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和层次。一流学科支撑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逐渐完善。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5个,较2017年增长25%,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0个(含省委党校、科研院所),较2017年增长30.4%,博士学位授权点158个(其中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较2017年增长21.5%,硕士学位授权点672个(其中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09个),较2017年增长18.1%。2020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7所,新增数量均居全国第一,嘉兴、台州、丽水等市实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零的突破,优化了我省高层人才培养的区域布局。温州医科大学新增医学技术、中国计量大学新增仪器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为我省首次布点;浙江工商大学新增马克思主义理论,浙江理工大学新增设计学、软件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实现省属高校零的突破,进一步完善了我省高校人才培养的学科布局;经教育部同意,西湖大学自2022年起在生物学、化学和电子科学与技术3个学科开展博士研究生独立招生培养工作。全省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逐年增长,更大程度满足了浙江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

(三)集聚了一大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成为吸引人才的磁石,起到了“筑巢引凤”“筑巢育凤”作用,极大地推动了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引、育、稳工作。通过实施“高校海外英才集聚计划”“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高校高层次人才数量比“十二五”期末翻了一番。“十三五”期间,省属高校有3名教授当选“两院”院士,有6所高校校长由院士担任。“十三五”期间新获批3个教育部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领军型创新团队,4个省重点创新团队,56个省高校创新团队。

(四)增强了创建一流的科研竞争力。全省高校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含省部共建、培育等)14个,其中浙江大学10个,省属高校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含省部共建实验室)2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6个。推动浙江大学、宁波大学和温州医科大学等8个平台跻身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十三五”期间,全省高校主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三大奖48项,占全省主持获得奖项总数(60项)的80%,其中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

(五)增强了社会服务的主动性。各学科科技成果转化大幅提升,2015年科技成果转化数量为639项,转化金额为1.34亿元,2020年增加至6626项,转化金额达到了13.01亿元,年均增长率分别为59.64%、57.51%。推进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三大科创高地建设能力明显提升,浙江大学、西湖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等高校牵头或积极参与省实验室建设,与地方政府共建创新中心,加大基础研究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二、一流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

对照全面实施高教强省战略的目标要求,对照国家“双一流”建设标准,我省一流学科建设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建设体系有待完善。由于启动实施时间存在先后、首批重点高校自主确定优势特色学科,导致省一流学科和省优势特色学科等之间存在互相错位等问题。重点突破不够明确。有的学校缺乏清晰的学科建设规划,学科发展重点不够突出,对学科发展现状与面临的挑战分析不足,发展路径不够明晰。资源投放不够聚焦。学科建设资源整合和倾斜支持力度不够大,未将有限资源集中投放到有望冲A或“双一流”学科。在“学科特区”建设方面改革力度不够,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绩效工资等政策没有重点向优势特色学科倾斜。成果显示度不够有力。主动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意识不强,重大标志性成果培育能力较弱,国家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一等奖未能突破,承担和破解经济社会重大“卡脖子”问题能力仍需提升。学术领军人才缺乏,尤其是高水平的中青年骨干人员数量不足。人才队伍仍然存在总量不足、层次不够高、学术水平不突出等问题。

三、新一轮学科建设的设想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对接国家和浙江重大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学科水平和创新引领能力为目标,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新平台建设为基础,以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大力推进高校学科优化和内涵发展,促进学科水平整体实力提升,为加快打造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推进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我们将优化整合“十三五”省重点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构建一个目标导向、层次清晰、聚焦重点、动态调整的学科建设体系,启动实施“十四五”新一轮学科建设工程。新一轮学科建设工程力求凸显以下导向:

(一)坚持目标导向,科学分类。按照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最新要求,结合“十三五”省重点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省一流学科建设情况,将我省高校学科建设分为四个层次,分别为省登峰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省一流学科(A类)、省一流学科(B类)。省登峰学科主要建设目标为冲击国家“双一流”或A+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主要建设目标为A类学科(前10%);省一流学科(A类)主要建设目标为B及以上学科(前30%);省一流学科(B类)主要建设目标为区域高水平特色学科。引导高校进一步聚焦建设重点,控制各层次学科建设数量。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在相应层级学科的遴选中,充分考量代表学科建设水平的显示度指标,以引导高校在学科建设中加强资源聚集度。强化有组织科研,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支持高校与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省实验室、科研机构(重大科技装置)、企业协同创新,实现校企产学研有机衔接联动,实现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增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突破。鼓励引导高校学科建设积极参与“尖兵”“领雁”“领航”等计划,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中产出一批高能级科研成果。以建设一流学科为载体,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全力推进校地人才共同体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才引育用校地协同体制机制创新成效。

(三)坚持需求导向,面向需求。加强对我省世界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战略支点建设中各类需求的针对性研究、科学性预测和系统性把握,主动对接国家和我省区域重大发展战略,促进学科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更加紧密,与现代产业结构更深度融合。健全学科专业体系,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分类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完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应用研究重要方面军、高新技术产业化生力军和重大科技问题突破的策源地作用,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国家科技战略水平,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强大支撑。

(四)坚持绩效导向,动态调整。四个层次的学科不重复立项建设。强化对标管理,突出建设实效。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激发内生动力。通过阶段性考核对缺乏特色、发展速度滞后、发展前景不佳的学科建设项目实施动态调整。探索实施“突出重点,分类分档,奖优扶强,奖惩结合,动态调整,竞争分配”的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五)坚持改革导向,创新机制。按照“成熟一个建一个”的思路,不搞“一刀切”“齐步走”。强化“揭榜挂帅”,坚持各高校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按需配置学科发展资源,因学科供给发展政策。积极推动浙江大学对口帮扶有关省重点建设高校、建立省重点建设高校与地方属高校结合合作机制,促进高校资源共享、协调发展。指导每所高校在重点建设的1-2个学科积极探索建设学科特区,在绩效工资分配、人才引进、项目平台、研究生招生指标、经费使用等,聚焦聚力,赋予学科和学科负责人更大自主权。

再次感谢你们对浙江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联系人:高教处周琼,电话:0571-88008975)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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