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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487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2〕12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2-07-0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13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

章月燕委员:

您提出的《“双减”背景下提升校内教学质量的建议》(134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您对“双减”工作调查深入,分析透彻,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以及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对标落实国家部署要求,把“双减”工作作为事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的政治工程、事关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战略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小康生活成色的民生工程、事关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底色的基础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校内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全省8107家义务教育阶段线下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00%“清零”,非寄宿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开设课后服务,“让教育回归学校、让学生回归校园”的目标基本实现,良好的教育生态正在加快恢复。

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双减”政策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要让“双减”政策有效落地确保取得实效,营造更好的教育生态,必须进一步梳理分析推进过程尤其是实施校内提质和托管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双减”后半篇文章,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通过提升校内总体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您提出关于提升校内质量的5方面建议,我们认真进行了分析和吸纳,有些方面及时做了改进和落实,有的已吸纳到正在研制的有关政策中。

一、关于提升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质量的建议

我省坚持把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双减”的治本之策,切实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

(一)全面推动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双减”以来,省级层面发布了《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学基本要求(2021版)》《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指南》等文件,设立“改进学校教学管理”试点项目,确定23个市县为试点地区,指导学校落实教学常规、改进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确保教师按课程标准“应教尽教”、学生“学足学好”。 2021年11月以来,省教育厅组织每月在省内遴选推广一批学校“双减”优秀案例,目前共评选公布8批82个学校“双减”优秀实践案例,为全省各地学校“双减”工作提供示范。

(二)全面加强学生作业管理和指导。自2021年8月开始,省教育厅教研室各学科教研员组织省内专家,本着缩减作业量、提升设计质量的原则,对各学科《作业本》进行大修订。对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反馈等全过程作出规范,实施作业公示制度,作业时长控制、作业质量提高成效明显。我省2021年秋季学期发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指导意见》,正在研制分学科的作业管理意见。省教育厅推出“浙里问学”免费在线答疑服务,积极开展数字化助力作业指导行动,开发义务教育阶段与省编《作业本》配套的作业微课资源,涵盖小学3—6年级语文、初中数学等10个学科,完成作业微课视频5000个,供全省学生等免费使用。

(三)研制学校和学生课余时间使用指南。您提出的“出台《课后管理服务清单》”的建议很好。近期,我们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专家团队正在研制《中小学生课余时间使用指南(学校版)》《中小学生课余时间使用指南(家庭版)》,两份指南拟分别从学校和家庭的立场,多维度为学校课后服务和学生科学利用课余时间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操作清单,目前《指南》在征求意见阶段,待完善后将正式发布。省内一些地区也发布了课后服务工作指南和行动举措。如舟山市印发了《舟山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从课后服务准备工作、报名与安排、服务活动内容的设计与安排、校内管理与保障、校外资源利用、服务质量与监控等7个重点环节设计了课后服务规范性标准和针对性指导。温州市印发了《温州市落实“双减”提质增效八大行动举措》,对课后服务时间、供给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进行细化。下一步,我们将以服务标准指导各地各校更加有序、有效开展课后服务。

(四)拓宽渠道引进多元优质的课后服务课程。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解决拓展类课后课程专业教师短缺问题,2022年5月,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该《指导意见》明确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遴选条件和程序,建立区域、学校双层遴选机制。由各非学科机构主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遴选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区域“白名单”;学校在区域“白名单”范围内进行二次遴选,选择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志愿者等参与学校的课后服务。团省委在全省共青团组织开展助力“双减”常态化托管志愿服务工作,依托省志愿者协会,组建队伍、定向结对,积极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确定28个助力“双减”常态化托管志愿服务省级试点,“双减”实施以来,全省共有1936个志愿服务组织助力“双减”志愿服务,累计志愿服务人次20余万次。数字赋能整合校外资源助力课后服务。省教育厅正在研发的“浙里课后服务”系统专门推出“课后服务资源汇”子场景,计划汇聚全省各类校外教育资源,目前,全省的博物馆、青少年宫等场馆及活动资源已接入“浙里课后服务”系统。整合全省艺术教育优质资源,省教育厅于2022年4月上线艺术互联网学校,为服务山区、海岛等学校的艺术教育开辟了新路。

二、关于推动区域、城乡、公民办学校总体提升的建议

您提出的“推动区域、城乡、公民办学校总体提升的建议”,我们十分赞同,也一直为之努力。

(一)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系列政策意见。近年来,我省就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出了系列政策文件。在促进城乡优质均衡方面,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年);在推进区域优质均衡方面,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26县教师队伍建设助推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1年);在补短提升方面,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2018年),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初中教育的指导意见》(2020年);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2020年);在进一步规范招生方面,省教育厅出台了义务教育和高中段“公民同招”的实施意见(2020年、2021年)。

(二)城乡携手、山海协作推进学校优质均衡。2019年省政府将“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推进1000所中小学校结对帮扶,让城乡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全省共落实1458所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成对子,首次实现300多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受援全覆盖,公众好评率达到99.7%。202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全省域推进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种模式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进一步推动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整体提升乡村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2021年,省政府将“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城乡教育共同体已覆盖到所有的乡村学校和60%以上的镇区学校。2022年,省政府又将“支援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组建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学校500所”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有效促进区域、城乡学校优质均衡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城乡学校和跨区域优质均衡发展结对帮扶行动,力争将我省教共体打造成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教育民生领域的标志性成果。

(三)推出艺术互联网学校。为解决中小学校特别是山区、海岛学校艺术类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满足中小学生艺术教育的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2年4月15日,省教育厅推出的之江汇·艺术互联网学校正式上线。目前,共收录基础课程12门、拓展课程237门,平台录入在线教师总数777人,结对兼职教师总数454人。以“校校有专业艺术教师,班班有艺术活动,生生有艺术特长”为目标,组织区域内艺术兼职教师与艺术专职教师结对,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的“双师一生”课堂教学。杭州市余杭区等8个试点地区已完成847个未配备艺术类专职教师班级的结对工作,“双师一生”课堂授课700余节。

三、关于健全课后服务收费机制的建议

结合“双减”工作的落实,我省加快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督促各地明确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教师待遇等。在“双减”政策实施初期,省发展改革委赴杭州、金华、温州、绍兴、台州、嘉兴、湖州等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调研,了解全省基本情况。当前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与收费相关的政策。专题研究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研究制定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相关收费政策。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据实制定标准。召开全省“双减”收费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双减”相关收费政策,指导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开展相关收费政策制定工作,明确收费范围及内容,要求各地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补贴情况、学生家庭承受能力和减轻负担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费标准。

截至2022年2月,全省各地均已出台课后服务收费文件或已明确收费标准。各地结合实际,构建了立足学校办学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多类型、可负担“收费”模式。收费标准每学期每人一般600—900元区间的居多。收取的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各地收费水平在家庭和社会合理承受范围之内,较之原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大幅度降低了家庭支出。

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双减”收费工作,切实加强对各地“双减”收费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密切跟踪各地课后服务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保持政策相对平衡,综合兼顾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充分考虑义务教育属性,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二是在财政经费补助、公用经费分担后,再通过收费分担部分成本;三是充分考虑课后服务从小学扩展到初中,从下午放学课后服务延伸到晚自习、暑期托管的新情况;四是注重政策城乡平衡、原小学课后服务政策与新政策衔接、小学与初中衔接;五是防止价格过度上涨,防止引发新的矛盾与舆情,尽力做到学校、家长满意,家庭总体教育支出下降。同时,密切关注相关舆情,做好课后服务收费政策的宣传引导,加强收费监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您提出的“引导学校合理设置课后服务课程,坚决避免讲新课、集体授课”我们十分赞同,在2021年8月出台的我省课后服务实施意见中就作出明确要求,如教师要正确处理好课堂与课后的关系,努力做到课堂教学“应教尽教”,学生在课堂“学足学好”。对于“应学未尽学”或者有其他学习困难的学生,允许进行个别辅导,帮助其“应学尽学”,但不得把课后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上课、讲授新课。

四、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与督导的建议

为确保“双减”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我省在国家“双减”半月督导通报的基础上,自2021年10月以来,建立了省级半月督导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全国及省内的“双减”实施情况。各设区市对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办规定的“双减”七项督导内容18个指标组织专项督查,督促内容包括您建议中提到的课后服务时间达标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培训广告查处、群众举报等情况,并对落实较差的地方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相关问责程序。结合您提出的“七个严禁”要求,我们将考虑增加督导内容,扩大督导范围,对各类违规行为,落实属地责任,严肃查处。

对于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的行为,我们是坚决制止的。目前我省已上线“浙里培训平台”,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课程开设和资金流向已在大数据监管之下。2022年5月,我省六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遴选条件和程序。省教育厅正在加快研发“浙里课后服务”应用系统,将推出“作业晒评台”子场景,开放、无感采集课后作业监测数据,更好服务“双减”。

您提到的“规范考试质量分析”的建议很好。省级层面,由省教育厅教研室牵头,自2020年始开展基于原数据的各学科中考命题质量和中考难度分析评价,从2021年开始,将此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市教育发展业绩考核;吸纳您的建议,2022年将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形成正确的育人导向。

五、关于进一步凝聚家校共识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全省以免费的网上家长学校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家长教育素养,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项工作在省级层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双减”以来,我省更深入谋划和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凝聚家校共识。 2021年8月以来,我省在“之江汇”教育广场推出了家庭教育服务专区,针对家长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开展专家讲座68场次。2022年3月,省教育厅专门发文,向全省中小学生家长重点推送专门录制的2个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常识视频资源,家长访问量均突破400万人次。通过“互联网+”实现家长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家校共育格局,不断强化家长科学育儿观,一定程度上凝聚了家校共识,缓解了教育焦虑。下一步,省教育厅、省妇联等部门将以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实施浙江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进行动,开展县域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加强家庭教育专业化工作队伍培训和建设,组织编写《浙江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丛书》,推出“浙江省社区家庭教育共享课堂”等网络课程,上下联动开展浙江省“家庭家教家风”基层巡讲活动,持之以恒深入宣传好“双减”政策,帮助家长树立契合“双减”政策的教育理念,推进家校协同育人。

“双减”表面上是在推动义务教育学生减作业负担、减培训负担,实际上是要推动教育的深层次改革,尤其是教育评价综合改革。正如您所说的,实施中高考改革、优化教育评价方式,系统性提升教育效能和专业性,才能从根本上缓解社会各界的教育焦虑。“双减”实施以来,学生的作业负担和培训负担明显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精力负担也明显减轻,但中考焦虑、教育焦虑还没有明显缓解。“双减”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而教育评价改革是保障“双减”持续推进的关键。您提出的中考改革、优化教育评价方式,可谓抓住了关键和要害。我省重点在推动以下几项改革:

(一)加强考试管理。控制文化学科统一考试频次,改进考试方法,控制考试难度,降低考试压力,制订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实现全省中考试卷由省统一命题,坚决纠正唯分数评价学生的倾向,确保考试招生对中小学学习的正确导向。

(二)推行区域、学校、学生“绿色评价”。优化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测机制,重点推进以结构型质量为关键指标的区域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形成结构型质量、过程型质量和结果型质量“三维质量”的基本评价体系。研制了《关于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行基于学科等级评价为主要特征的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改革方案将于近期下发,今年秋季学期开始试点推进。

(三)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发布制度。我们在全国率先研制了基础教育生态指数,从教育外部生态(宏观生态)、教育内部生态(中观生态)、个体发展生态(微观生态)三个维度入手,设置了15个二级指标和28个监测点。在2020年试点基础上,2021年对90个县(市、区)全面开展教育生态监测,目前监测结果已初步形成,将适时通报各地。通过教育生态的“健康体检”,引导地方政府和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

您提出的“积极倡导劳动教育,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议,我省在大力推进、积极落实中。“双减”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出台了《浙江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指南》《浙江省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行动方案》等文件,整体谋划、大力推进劳动教育和体育、艺术教育,在做好减法的同时,做好加法,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基础教育处朱国清、刘纪蕊,电话:88008693)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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