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483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2〕47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2-06-2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625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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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玉玲、季红丽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浙江省家政专业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625号提案)收悉,你们提出的从教育系统和社会支持系统两个方面着手的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经商省人力社保厅,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诚如你们所言,家政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家政行业高素质人才培养是一个需要长期关注和努力的领域。家政专业人才培养不仅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亟需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关注。近年来,我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借助国家和省政策东风,依托高校和职业院校办学优势,加强家政专业规划和建设,强化育训结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快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积极为家政服务行业输送合格人才。 一、加强人才培养。围绕“健康浙江”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学校设置家政服务专业或方向,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新增一批学校和专业布点。浙江树人学院2021年获教育部审批增设本科“家政学”专业,授法学学士学位,这是我省首个本科家政学专业,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开设了家政专业成教本科专业招生工作。据统计,目前全省开设家政服务类相关专业的学校达110所,在校生数65038人,开设专业点数235个。同时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学历层次,出台成人高考相关优惠政策,对报考家政服务类相关专业的考生,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生源不足时实施降分投档。积极推行家政服务人才“双证制”培养模式,深化学历文凭+职业证书的“双证制”,推进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模式改革,加大职业院校培养家政服务相关专业人才的力度。 二、强化人员培训。2021年,省人力社保厅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9号),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妇女等群体,重点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育婴托幼等市场急需紧缺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全省144所家政服务类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骨干学校,发动全省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基本形成省、市、县、乡、村较为完整的家政服务人才培训体系。2021年,全省职业院校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线上线下结合,共开展各类家政服务业人员培训57万人次。另外,积极畅通家政服务人员技能提升成长通道。依托家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规范家政从业人员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畅通家政从业人员从初、中、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发展通道,吸引更多的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 三、搭建合作平台。对接行业发展需求,促进产教融合,积极整合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搭建产教合作平台。浙江树人学院牵头成立了“智慧养老与家政服务”协同创新中心,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宁波市养老健康协同创新中心和省健康服务类人才培养中高职一体化教育联盟,加强与家政养老企业、福利中心等服务机构合作,促进家政服务业的“共振”效应。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与温州现代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康宁医院、绿城康养集团合作打造“医康养护教五位一体”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金竹嘉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服务社区能力。浙江树人学院先后挂牌成立“省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联盟”(发展改革委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省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医养护管”一体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学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浙江-亚洲国家医养类专门人才培养合作平台(中菲家政学院)等机构平台,增强了与行业企业的国内和国际交流。 四、深化改革试点。一是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依托宁海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心学校等4所中职学校积极开展养老护理类中本一体化改革试点,2021年招生200人。积极探索中高职衔接五年制老年护理人才教育,推进分类型、分方向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二是积极推行“1+X”证书试点工作。20所学校3694名学生参与家政服务、老年照护、失智老年人照护等证书试点。三是积极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围绕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引导鼓励大型家政企业开展家政服务员技能评价工作,探索完善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制度。同时,引导支持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成为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家政从业人员参加技能人才评价,提升家政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薪酬待遇。 五、出台扶持政策。省人力社保厅等十六部门出台《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1〕25号),推进灵活就业用工多样化,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用工服务保障,给予符合条件的人员非全日制就业社保补贴。落实好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政策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养老、家政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加强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险参保与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63号),为推进家政服务业员工积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供制度保障。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使家政服务业员工的养老保险权益不因就业流动而受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把加强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坚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培养培训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家政服务类学科专业建设,为浙江家政服务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完善培养体系。积极指导已开设家政类专业的院校根据自身办学优势特点合理定位,形成分类分层的家政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明确家政类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及以上教育的功能定位。鼓励和引导院校结合自身特色,在家政学专业下细分婴幼儿看护、老年人康复管理、家庭教育、营养管理、涉外家政服务等社会急需的特色办学方向,提高就业市场匹配度。创新办学模式,以“学历+技能”、学分银行等模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吸引更多从业人员利用业余时间提升学历水平,形成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各层次各类别的现代家政服务领域人才培养体系。 二、创新培养方式。继续深入实施中高职一体化和中本一体化等长学制模式试点,培养一批家政服务高端人才。改革招生方式,采取“工学交替”的形式招收家政服务行业在职人员,以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政府补贴等方式,联合家政服务企业合作培养专业人才,吸引更多学生报考家政服务类专业。加强家政学科研究,在资金、人才和政策等方面支持和鼓励相关高校开展家政学学科理论体系和专业教学体系的研究,尽快形成理论支撑体系。 三、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坚持“两条腿”走路,完善培训网络,提高现有行业从业人员的学历水平和素质能力,提升家政服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大力发展继续教育。鼓励相关学校依托专业优势,加强与民政部门、卫健部门、家政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面向家政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和培训。深入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家政服务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努力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水平。 四、提升保障水平。推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各项政策的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家政专业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不断加强家政行业规范发展,整合行业企业资源,扶持大型家政企业向集团化发展;持续规范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市场,鼓励大型家政企业与职业院校深度合作,加快建立产学研联盟,为家政行业职业教育提供稳定生源基地、实践基地和就业基地。 五、营造良好氛围。扩大家政职业教育的社会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改变对家政服务业的固有观念,形成尊重家庭服务价值的导向,让全社会都了解家政职业教育的专业性和重要性,更多关注家政职业教育,提升专业认可度。通过每年举办家政职业技能大赛等专业赛事,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增强家政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再次感谢你们对家政事业发展和职业教育的关心关注,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职成教处蒋联海,电话:88008860)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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