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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477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2〕89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2-07-0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5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万晓萍委员及潘云峰、戴奕奕、郑友民、颜瑶卿、汤晓幸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构建“多元共育”新机制,重塑基础教育新生态——“双减”背景下校外素质教育服务供给的建议》(545号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双减”工作和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你们结合自己丰富的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在充实非学科类教育资源、推动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和家校协同育人方面,给我们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其中部分内容已经纳入省教育厅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综合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多元共育”的教育共同体建设

(一)内育外引,赋能学校拓展性课程建设。一方面,我们充分发挥校园主阵地、课堂主渠道、教师主力军作用,不断加强中小学校拓展性课程建设。2015年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建设义务教育拓展性课程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中小学校规范开设知识拓展、体艺特长、实践活动等三类拓展性课程,保证小学15%、初中20%左右的课时比例,同时强化师资建设,“多渠道、多途径开展课程建设与实施能力专项培训”“通过校本研修,定期组织拓展性课程教学观摩和专题研究活动”;2020年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设置及修习评价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配齐配足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或兼职教师,落实专兼职教师的工作量核算、职称认定、评优评先政策。2021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满足需求、专兼结合并具备理论讲授、训练带教、实践指导能力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同时积极推进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同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艺术类课程。

另一方面,我们吸引校外优质素质教育资源,不断拓展课后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如团省委启动百个青少年宫基础设施更新、千名校外教育教师能力提升、万场“流动少年宫”进农村(社区)工程,服务全省百万中小学生全面成长发展。全省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动对接学校、家庭需求,推出公益性假日托管、综合素质培训拓展、亲子活动等课后服务项目。此外,针对中小学校在素质拓展类教育资源提供方面“捉襟见肘”的压力,2022年5月,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发布《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由区域遴选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并动态形成“白名单”,各中小学校可根据实际需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白名单”范围内选择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

但诚如你们所说,在资源供给能力方面,无论是学校拓展性课程师资配备,还是校外公益类场馆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城市都有乡村地区无可比拟的优势。为了有效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近年来,省教育厅大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在常态化开展师徒结对、跟岗锻炼、同步课堂等基础帮扶活动的同时,2022年着力打造“之江汇·艺术互联网学校”核心子场景,以“班班有艺术老师、生生有艺术特长”为目标,构建新型美育共同体,推动实现区域内无美术专职教师的学校与专职教师100%结对,因地制宜开展“双师一生”课堂教学。通过“技术创新+教学创新+制度创新”,实现靶向支援,赋能乡村学校开好艺术兴趣拓展课程。同时,省教育厅结合乡村地区教育振兴实际需求,近年来常态化组织召开全省乡村地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推进会,助力乡村地区学校规范做好拓展性课程教研工作,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激发教师学习内驱力和课程指导力。如2021年的“厚植乡土,以美育人”全省乡村学校美育推进会在温州瑞安市马屿镇清祥小学举行,2021年全省乡村学校体育推进会则由苍南县宜山镇第二小学协办。

(二)聚合资源,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近年来,我省创新机制,建立标准,盘活资源,在探索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方面作出了很多有益尝试。2018年,省教育厅、原省文化厅、原省旅游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鼓励全省中小学生围绕“红色之旅”“生态之旅”“文化之旅”“活力之旅”等主题,充分利用省内文化旅游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2018、2019年,省教育厅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先后认定公布了2批省级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其中包含基地97家、营地25家。同时,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形式开辟劳动实践基地。截至目前,我省已认定公布3批次共223家省级中小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其中包含职业体验基地84家、学农基地104家。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继续认定公布第三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聚焦我省诗路文化带、十大海岛公园建设、上山文化遗址保护等核心要素,名额分配鼓励向乡村地区倾斜,同时指导各地各校充分借助乡村地区优质文旅资源,推出系列研学项目和实践教育活动。

(三)创设载体,开展中小学生德育系列活动。“双减”政策的实施,归根结底是要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近年来,我省各部门通过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德育系列主题学习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涵养家国情怀。如省委宣传部会同省教育厅连续27年开展全省中小学生爱国主义读书活动,聚焦“我爱我的祖国”“全面小康”“百年潮涌·红星闪闪放光彩”等主题读本,开展征文和演讲比赛;2021年以建党百年为契机,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鼓励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红色研学活动,学习英烈事迹,感受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2021—2022年寒假,省教育厅联合省体育局、团省委等部门共同推出“亲轻寒假·健康成长”中小学生寒假系列实践活动,面向全体中小学生及家长开展主题征文、绘画、亲子活动短视频等内容征集评选,为孩子们的寒假生活提供了多元而丰富的选择。

接下来,省教育厅将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共同组织开展“赓续红色血脉 培育时代新人”红色讲解员进校园活动,组织各级各类红色讲解员、先进典型代表等走进学校广泛开展宣讲,同时组织青少年学生走进红色旅游景区、革命遗址遗迹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此外,省教育厅还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中小学生成长和行为特点,打造寒暑假中小学生实践活动品牌,让孩子们的假期生活变得更有意义,更值得期待。

二、关于加快推进“家校共育”机制有效落地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省教育厅、省妇联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职能分工,致力于提升家庭教育科学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家庭教育数字化平台建设。2018年5月,省教育厅联合省妇联建成“浙江家长学校”全媒体平台,含“一网一端三号”,是全国省级层面发布的首个家长学校全媒体平台。目前,省平台已有效汇聚省教育厅《家庭教育百日谈》、省妇联《家庭教育圆桌会》《浙江家庭教育云课堂》,省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心理健康微动漫》、杭州《家庭教育名师讲堂》、宁波《宁波教育大讲堂》等优质资源3000多个,初步建成覆盖学前到高中各学段的“浙江家长学校”课程资源库,总访问量突破2亿人次。2020年7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的通知》,按照“一个标准、四种模式”的推进思路,指导学校依托数字化学习平台和资源,面向家长有组织、常态化开展教育指导服务。2021年,省教育厅将“建成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1000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至2021年底,全省已建成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2400余所。

(二)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水平。省妇联、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18部门编制出台《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依托浙江开放大学挂牌成立浙江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千场家庭教育巡讲助力‘双减’活动”。2021年9月,在浙里办APP上线“之江汇教育广场——家庭教育服务专区”应用场景,针对开学季、考试季等关键时间节点和亲子沟通、作业辅导等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传播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缓解家长焦虑。截至2022年4月,从围绕开学季的《家长如何缓解“开学综合征”》、围绕学生作业习惯养成的《如何改变孩子做作业的磨蹭拖延症》、配合网络安全宣传周的《个人信息保护》等,省级层面已累计向全省中小学开展专题讲座60余场次,访问量超过1500多万人次。

下一步,省妇联将继续发挥工作优势,以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协同教育部门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家庭教育专业化工作队伍培训和建设,组织编写《浙江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丛书》,推出“浙江省社区家庭教育共享课堂”等网络课程,上下联动开展浙江省“家庭家教家风”基层巡讲活动,帮助家长树立契合“双减”政策的教育理念。省教育厅将落实教育部2022年将出台的《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研制出台我省家校协同育人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之江汇教育广场”数字家长学校应用,构建家庭教育直播中枢,优化家庭教育直播大课表,提升教育行政部门靶向指导能力;同时围绕《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组织、发动学校开发体系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微课,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基础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基础教育处张黎,电话:88008831)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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