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2-00472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2〕119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2-07-0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490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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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爱俊、谢永和、欧剑、汪晖、王建国、潘亚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490号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你们对乡村教育工作调查详实、分析透彻,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我厅对你们的建议十分重视,综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乡村教育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石,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是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我省乡村教育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但对标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新期待仍有距离,尤其是城乡、区域教育差距还比较大。你们提出的“教育规模小导致教育质量不高”“专业人才缺失导致教育工作负担重”“乡村地区资源不平等现象”我们一直很关注,也一直着力在破解。2021年11月,省政协专门召开城乡教育资源优质共享民生协商论坛。2022年4月以来,省政府研究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景宁、岱山、开化等地,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发展进行了为期1个多月的蹲点调研。2022年5月,省教育厅将乡村教育振兴列为2022年十项重点工作之一。 你们提出的建议意见,我们逐条认真进行了分析和吸纳,有些方面及时做了改进和落实,有的已吸纳到下步重点推进的乡村教育振兴行动方案中。 一、关于促进城乡学校间协作与共享的建议 你们提出的“重组乡村学校:促进学校间的协作与共享”的建议很好。近年来,我们一直朝这个方向努力探索和实践。 (一)全省域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2020年底,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全国首份全省域推行教共体文件——《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各地实践,我省义务教育城乡教共体总结推广3种模式。一是融合型教共体:由1所城镇学校与1—2所乡镇学校全面重组,各校区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化发展。二是共建型教共体:乡镇学校委托给城镇学校管理,或城乡若干所学校结为紧密型教育集团办学,由1所城镇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实现共生发展。三是协作型教共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项目协作,由核心校对成员校在业务上给予引领、指导和帮扶,实行“愿景协同、机制协同、研训协同、教学协同、项目评估”的协作模式,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实现借力发展。2021年,省政府将“新增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校区)1500家”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年新增县域内融合型、紧密型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1532所,完成城乡教师交流1700多人,交流教师覆盖所有受援的乡村学校。至2021年底,我省建成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3685家,其中融合型430家、共建型2001家、协作型1254家。城乡教共体已覆盖所有乡村学校和80%城镇公办学校。在2021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好差评”活动中,城乡教共体好评率达98.7%。2021年初,我省城乡教共体实践案例被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评为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优秀案例。2021年4月2日,人民日报以《浙江建设教育共同体,探索义务教育“乡村弱”现象的破解之道——城乡学校,手拉手一起走》为题作深度报道。 2022年,省政府又将“支援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组建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学校500所”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22年6月,省教育厅报送的《全省域推动城乡教共体建设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获评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第一批)。 下一步,我省将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背景下,大力推进县域内城乡教共体建设,支援山区县、海岛县组建跨地区教共体,以城带乡、以优扶弱,下沉优质教育资源,激发乡村学校和区域办学活力。完善县域内教共体模式和运行机制,推进教共体建设逐步向融合型、共建型模式为主转变,县域内融合型、共建型模式的教共体占比不低于80%。深化“山海协作”和“结对帮扶”机制,重点帮助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结对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明确“两地师徒结对”“异地跟岗锻炼”“线上线下示范课”等6项帮扶任务。加强对城乡教共体实施情况的调研,进一步优化城乡教共体的实施方案,形成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全省域推行教共体模式。 (二)招募银龄教师助力乡村教育。正如你们提出的“聘请更多银龄教师解决乡村学校专业师资不足”,为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育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3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进一步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有教育情怀的优秀退休中小学教师,补充到农村、山区、海岛等中小学校任教,缓解这部分学校优秀教师总量不足和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2020—2021年,全省共招募银龄讲学教师1320名。为省地联动招募银龄教师助力山区、海岛县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2022年6月21日我们发布公告,首站为景宁县3所中学面向全省公开招募优秀退休教师。 (三)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着力解决拓展类课后服务专业教师的短缺问题,2022年5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遴选条件和程序。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探索通过购买课外活动、教学资源服务学校尤其是乡村学校的模式。 二、关于加快乡村学校办学方向转型的建议 (一)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及涉农专业人才培养。这些年来,省教育厅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乡村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大培养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培训”为工作目标,不断提升乡村教育整体水平。一是丰富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模式,培养乡村振兴人才。大力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和职业大赛等工作,实施高职扩招、“农民大学生培养工程”、“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和农民工学历和技能“双提升”等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业职业技能大赛,助推青年农民免费就读涉农专业和在职研修教育,不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有效激励了乡村青年扎根农村、走技能成才之路。全省已有62个市县开展农民大学生培养,浙江开放大学在全省建立了45个省级农民大学生实践基地,共开设11个纯农和涉农专业,已累计招收农民大学生88705人;全省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70余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159.14万人次;举办了全省农业职业技能大赛,共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茶叶加工(精制)等6个比赛项目,总参赛人数超500人,共有25人被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优化农民培训数字化学习资源3800余个,开发“浙农云”培训平台,上线课程6000余门,自主开发300余门本地化专业课程。二是开展学历技能双提升工作。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提升普惠性人力资本中的作用,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培训,组织好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职业培训,全面提升乡村劳动年龄人口学历水平和综合素养。三是着力加强涉农专业人才培养,推动农村持续发展。发挥本科高校优势,加强涉农高端人才培养。开设农学、园艺等植物生产类专业,其中2021应届本科生358人、应届研究生115人;重视涉农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2021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等12所高职院校开设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种子生产与经营等14个涉农高职专业,设有37个专业布点,毕业生3000余人,在校生14300人;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瑞安市农业技术学校等61所中职学校开设休闲农业生产与经营、园林技术等20个涉农专业,设有110个专业布点,毕业生7600余人,在校生22100人。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乡村产业和乡村人才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村的教育资源、教育环境和职业教育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创新教育培训模式,为乡村培养更多新农村建设人才,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二)大力提升乡村学校办学特色。我们十分赞同你们提出的重视乡村教育研究的建议。2019年,省教育厅批准湖州师范学院成立浙江省乡村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中心集结一批关心乡村教育、专业背景多元的博士和教授团队,其中不乏来自北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的博士,研究并指导城乡教共体建设、特色乡村学校建设,致力于破解乡村教育深层次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更加重视乡村教育研究专业团队力量介入乡村教育发展规划工作,通过构建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的“政府-高校-乡村中小学校”治理机制,让基于实证调研的政策决策模式成为乡村教育发展的常态。 此外,你们提出的“大力提升乡村学校办学特色”的建议很好,提到的缙云县长坑小学也很有典型性。据了解,缙云县的乡村教育发展是区域层面整体推进的,事实上,我省温州市瓯海区等地的乡村学校发展也很有特色。我们已于2021年委托省乡村教育研究中心的20多位博士和教师,在全省多个县(市区),选择30多所特色乡村学校,开展一项为期5—10年的乡村学校蹲点研究,以期培育、提炼我省特色乡村学校的发展模式。 三、关于加大乡村学校办学保障的建议 (一)加大乡村教育生均经费投入。近年来,省财政厅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经费保障,支持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经省政府同意,2022年提高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省定标准,小学由每生每年650元提高至800元,初中由每生每年850元提高至1000元,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与此同时,我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间教育差距。省财政安排转移支付,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提升改造,确保校舍安全。2022年,省财政落实专项资金1.82亿元,支持组建跨地区教共体,全面推进以城带乡、以强带弱、共同发展、共富共享,提升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此外,每年落实11.51亿元,支持各地“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为加大山区26县教育现代化建设财政支持力度,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关于促进山区26县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对山区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和帮扶。省财政通过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分类分档体系,设置差异化系数,使各项转移支付分配时向山区26县倾斜,其中普通高中质量提升等部分专项资金全部转移支付给山区26县,其他地方不再安排,充分体现对山区26县的倾斜。 (二)重视农村教育的编制保障工作。2015年,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其中,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做好中小学编制的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变化、教学任务增减等情况,统筹提出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报机构编制部门各案后实施。2021年,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创新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配置,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对山区、海岛等边远地区以及农村小规模学校,明确可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2021年11月,我省“山区26县”中小学在校生共97.3万人,按国家标准应核定编制6.04万名,实际核定编制7.17万名,超出国家标准18%,高于全省12%的平均水平。 下一步,省委编办将继续按照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做好乡村学校编制配置的研究工作,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省财政厅将积极会同省教育厅,通过加强绩效考核,推动并确保支援地“动真格”,派出优秀队伍实实在在支持山区26县,真正落实优秀教师资源下沉,发挥出教共体资源互补优势;优化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山区26县倾斜支持,优先补齐山区26县教育发展办学条件短板;完善“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制度,推动我省农业人口市民化进程,提升我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程度。 (三)拓宽教育服务与保障范围。我省历来重视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交通厅在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方面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提前3年完成交通运输部提出的2020年底实现建制村客车“村村通”目标。对于在营农村地区客运线路,强化公益属性,大部分已实行普惠定额票价或根据线路长度实行阶梯票价,总体票价已远低于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对于农村客运班线的降幅要求(交通运输部要求为同距离降幅为15%,我省要求同距离降幅为30%),降价幅度已居全国省区前列。 2021年,我省发布《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水平”作为交通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被纳入方案。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持续开展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让农村地区群众享受更高质量的出行服务和普惠票价。近期,丽水等地将城乡公交一体化列入民生实事,克服财政实际困难,使学生在普惠票价的基础上再享受优惠,学生及家长反响良好。考虑到我省农村地区经济状况、道路条件和人口规模差异性较大,下步将指导各地以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水平为契机,紧密结合实际需求,在当地财政可承受范围内向乡村学生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保障,让乡村学生和广大群众出行更有获得感、安全感。 再次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朱国清、刘纪蕊,电话:0571-88008830、88008693)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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