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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890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1〕23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1-09-1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有关名师名校长培养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省级指令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40号)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学校和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并公示,确定2021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438名(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培养对象的参训时间。有关名师名校长培养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培养方案,做好培养全过程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完成培养任务。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名师名校长培养机构的指导、检查,确保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高标准实施。

附件:2021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名单.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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