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811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1〕195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08-05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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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21〕195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3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本科高校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5号),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备案审核和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及网络公示,决定认定浙江大学《中国土地制度概论》等2380门课程为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其中省级线上一流课程400门、线下一流课程1080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691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05门,省级国际化线上一流课程1门、线下一流课程82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1门。现予以公布。 各高校要强化课程质量建设,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理念,科学谋划一流课程建设,做精做强线下一流课程,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要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着力建设既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又具有课程育人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的一流本科课程。强化一流课程的应用共享,推进跨校共享和学分互认,创新学生学业评价与学分管理,建立健全学分互认和转换机制。建立一流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激励机制,加强“优课优酬”,健全完善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师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的考核机制。高校作为课程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严把课程准入关和意识形态关,加强课程教学过程运行监管,探索构建基于大数据信息技术的课程质量保障体系,推进全面数字化改革,加强智慧教室等数字化教学硬件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省教育厅将对认定课程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加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建设及一流课程共享应用情况在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的考核权重,对课程质量下降、应用效果不好的课程建立预警及退出机制。 附件:1.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认定名单(不含国际化课程).pdf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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