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739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1〕266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07-05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金72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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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提〔2021〕266号 徐志鹰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建议》(金72号)悉。感谢您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学校艺术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结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载体。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学校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推动非遗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开齐开足艺术课程,挖掘非遗教学资源。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设置艺术类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开展学生艺术社团活动不少于2个。在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基础上,积极参与非遗项目的挖掘、整理和继承工作,鼓励学校和教师积极探索富有地方特色、蕴含浙江传统文化的教学资源。近年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人•自然•社会》(小学1—6册)、省小学德育地方课程教材《小公民》进行了全面修订,推动非遗内容进教材。支持中小学校将非遗项目纳入校本课程,支持高校建设非遗相关课程,中国美术学院《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丽水学院《龙泉青瓷艺术赏析》等课程已认定为省级“三类”一流课程。 (二)建设非遗传承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大中小学校建立非遗传承教学基地,打造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阵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非遗传承人工作室。截至目前,全省学校已建立了132个省级非遗传承教学基地,49所中小学入选全国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绍兴文理学院、丽水学院、湖州师范学院等6所高校被教育部评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中国美术学院入选教育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名单。各基地学校在积极推广非遗项目和传统艺术文化中发挥了良好的带动辐射作用。 (三)组织艺术实践活动,开展“非遗进校园”。支持各级代表性传承人进学校开展传承传习活动,举办非遗知识讲座,开展传统戏剧、曲艺进校园、手工技艺现场演示体验等活动。每年开展全省大、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创建以传统文化、地方非遗项目为主题的艺术实践工作坊。结合各地文化特色,推进地方非遗项目进校园活动,如推动舟山嵊泗海洋剪纸走进浙江海洋大学、龙舟文化进入浙江大学等。组织参加全国“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宣传活动,我省《平阳县“平阳白鹤拳”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案例》《景宁畲族自治县非遗进校园实践案例》列入全国“非遗进校园”十大优秀实践案例,台州市黄岩区手艺者非遗课程实践案例等7个案例入选全国“非遗进校园”十大创新实践案例,总数居全国第一。 (四)加强各级部门联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省教育厅每年开展由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省级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将包括传统戏曲在内的高雅艺术演出节目送进高校,提高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营造校园艺术文化氛围。为提高各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2021年省财政安排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6520万元,对列入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的挖掘、传承、保护等活动给予适当补助,对全省濒危剧种给予扶持,对符合规定范围的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传习活动给予奖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在全省范围内,仍存在工作机制体制有待完善、专业师资力量紧缺等问题。结合您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加强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等部门合作,进一步深化非遗教学传承基地建设,鼓励支持非遗传承人参与非遗教学活动,进一步推动非遗进校园工作。 (一)完善教材和课程体系,创建特色品牌。积极开发建设包含非遗内容的艺术课程体系。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组织专家编写非遗读本、教材。培育推广具有区域辨识度的学校艺术教育品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吸收浙江地方人文艺术特点,挖掘地方非遗课程资源,开设如丝绸、越剧、婺剧、畲族舞、木雕、石刻等具有浙江本土特色的校本课程,不断丰富学校艺术课程的内容和形式。组建声乐、器乐、戏曲、舞蹈、朗诵、绘画、设计、书法、篆刻、摄影、陶艺、民间艺术、现代媒体艺术等各类课外兴趣小组和艺术社团。培养学生艺术特长,挖掘学校人文特色,全面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格局。 (二)丰富非遗进校园活动,传承传统文化。以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为载体,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学校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高质量开展全省大中小学生艺术节、兰亭奖书法大赛、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文化艺术遗产的教育价值,注重传承良渚文化、大运河、南宋古都等特色文化印象,推进浙江地方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进校园,提高学生的人文艺术修养、审美鉴赏水平和崇高价值追求,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中华传统文化、浙江地域文化印象在学校教学中得到体现、传承和发展。 (三)发挥专业师资力量,加强保障支持。依托全省学校非遗传承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美育浸润学校等,发挥学校非遗传承教师教科研能力,辐射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鼓励各地各校开展非遗基地学校“一品一校”品牌建设、名师工作室建设,开展非遗传承教师课题研究、非遗校本课程研发,增强专业师资力量。根据国家和我省现行的财政和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非遗“进校园”项目可以积极争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支持。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我省在国家授权范围内顶格减征8项地方税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非遗项目和企业均可享受。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部门协同推进。完善非遗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协同作用。教育和文化部门加强非遗进校园的政策研究和制度保障,财政部门加强保障经费投入和普及税收政策。整合各方面资源,联合文化、宣传等部门探索建立教育系统、文化系统、社会机构的非遗教育资源互补机制,充分发挥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社会艺术文化单位、团体的资源优势和育人功能;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平台,聘请优秀的艺术家、传承人、民间艺人、艺术文化团体等进校园讲学、授课,建立建好非遗传承工作室和实践基地。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校园的普及推广,是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有效途径和实践,对我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广大青少年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重要意义。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非遗进校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体卫艺处卢文思,电话:0571—88008881)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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