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721 |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1〕246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07-02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111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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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提〔2021〕246号 丁杭缨代表: 您的《关于在浙江省推广“父母持证上岗”的杭州上城经验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对家庭教育工作的关注。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等部门的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家庭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育质量直接影响到全民族素质和社会进步程度。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于2020年1月1日出台了《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形成了妇联、教育等部门合力主抓,多部门联合协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 为提升家长素养,助力孩子成长,杭州市上城区在全国开创了“家长持证上岗”的先河,依托移动学习平台,整合区域社会资源,开设线上课程,引导家长通过智媒体完成“执照”的学习、积分,达到一定积分的予以认证并给家长颁发不同等级的“家长执照”。“家长也要持证上岗”,形成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发力的家庭教育联动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杭州市上城区在全国首创“星级家长执照”工程,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家长教育品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2019年2月,浙江网上家长学校被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评为2018年度全国基础教育工作典型案例,其中也专门提到了杭州市上城区“星级家长执照”的典型。 近年来,我省以网上浙江家长学校建设为重点,家校协同育人在省级层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推进网上浙江家长学校建设。一是建成“浙江家长学校”课程数字资源库。针对面向学校、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资源相对缺乏、不够系统问题,2016年,省教育厅、省妇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浙江省中小学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数字资源建设的指导意见》。2020年底,省级资源总数达到800多个,覆盖至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体现了家庭教育资源的权威性、针对性、公益性、无围墙等特点。二是建成“浙江家长学校”全媒体平台。2018年建成,是全国省级层面发布的首个家长学校全媒体平台,含“一网一端三号”,目前,平台访问量突破1亿人次,获全国教育政务新媒体年度案例,受到浙江家长的欢迎。三是推进数字家长学校建设。实施家长素养提升工程,从2020年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全省70%的中小学建成数字家长学校,分年段开齐开好系列化、规范化、适切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鼓励各地通过“家长成长学院”“星级家长执照”等载体,共同促进家长素养的提升。至2020年底,各地已建成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920所,占全省中小学总数的15%。其中,各校选用“之江汇”教育广场省平台建设数字家长学校的占比为30.7%,用市县平台占比为20.9%,学校自建平台占比为39.9%,其他家庭教育专业平台占比为8.6%。2021年,省教育厅将“建成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1000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将以此为契机,要求各地区域整体推进数字家长学校建设,建成比例达到当地中小学总数的25%以上。四是组建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资源共建共享联盟。持续汇聚省内优秀市县、学校和国内家庭教育专业机构,通过在“浙江家长学校”开设分平台形式,向全省共享公益资源。 二、加强0-3岁儿童养育指导。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建立常态化的指导机制,对于儿童健康成长非常关键。0-3岁是儿童发育的黄金时期,也是人一生健康和能力的基础。这个时期家庭养育能力直接关系到儿童早期发展,更是当前我省推进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为提升家庭育儿能力,省卫生健康委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整体谋划。2019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我省在全国较早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模式”,并提出2025年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目标任务,并将加强对婴幼儿家庭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作为7大重点任务加以推进。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卫生健康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突破性抓手清单加以推进,明确提出了目标任务。二是推进标准化管理。牵头组织编写《浙江省家庭和社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提出坚持以家庭为基础,引导群众树立“家庭是婴幼儿养育的主要场所”“养护人是婴幼儿养育照护第一责任人”理念,重点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和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指导家长掌握科学育儿方法和技能,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指南》围绕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安全保障、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机会等五方面,根据婴幼儿不同年龄段的发展要点提出照护内容,目前该《指南》正在征求意见,下一步将公开发布。三是加强婴幼儿照护能力建设。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婴幼儿家庭养育指导工作,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开展孕产保健、新生儿访视和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防、护”整合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各地通过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家长课堂、入户指导等形式,重点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和专业健康服务。四是打造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全省总结推广杭州市建立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点和拱墅区建设社区阳光小伢儿驿站等做法,为群众提供就近便捷的托育服务。2021年杭州市将建设100家社区驿站纳入民生实事,并制定了驿站建设标准;宁波市也将社区驿站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养育小组活动,为社区家庭提供育儿服务;温岭市建立机构服务、“家庭养育小组”活动、社区指导、入户家访、流动服务随访、困难帮扶“六位一体”服务模式,在卫生院、村文化礼堂、社区等地布点设置46个儿童早期发展活动驿站,“一站式”为农村婴幼儿家庭提供儿科医疗、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养育风险筛查、家访服务等多样化便民服务。五是强化专业指导。根据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专业特点,通过建立覆盖城乡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加强科学育儿指导工作。依托邻里中心、兴趣社团、养育照护小组等载体配套活动室、阅览室、亲子共乐等功能,举办“家庭养育小组”、科学育儿讲座、育儿沙龙、专家咨询等活动,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和专业健康服务,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家庭环境和家长言行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掌握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应是所有父母的必修课。吸纳您的建议,下一步,我省重点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之江汇教育广场数字家长学校应用。联合省妇联围绕“学在浙江”全民终生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共同深化“浙江家长学校”全媒体平台移动端即之江汇教育广场数字家长学校应用。目前,“之江汇”教育广场数字家长学校应用已在浙里办、浙政钉上线,开设家长学校直播活动、品牌栏目、家长课堂、教育专题、数字家校等栏目,后续还将上线家教专区和省级答疑服务,并有效整合民政、卫健“婚孕期、0-3岁”家庭教育课程资源。 二、结合数字家长学校,推进家长学习积分。借鉴杭州市上城区“星级家长执照”做法,基于数字家长学校学习数据,一些地方对“父母持证上岗”进行了有效探索,如金华市婺城区制定了“四层三级”家长学习评价机制、宁波市北仑区向家长颁发学习证书等,深受家长欢迎。省级层面也在做积极尝试,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自2020年在“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开通以来,已向全省参与数字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发放学习电子证书22万份。计划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在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试行家长学习积分制,待时机成熟时在全省推行。 三、加强家庭教育联动体系建设。一是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民政部门将拓展社区服务空间,以居民会客厅、邻里中心等惠民服务综合体为载体,充分发挥“三社联动”机制能动作用,盘活社区资源,配合主办单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入专业化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通过社区文化氛围营造、家长沙龙、家庭参与式主题活动、亲子活动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社区家庭教育服务,推动社区家庭教育创新创优,促进家长和孩子在亲子关系、传统美德、家庭文化、安全知识等多维度的共同成长。二是加强家庭教育宣传力度。民政部门将用好社区微信群、社区公众号、智慧社区客户端等社区信息平台,围绕儿童营养学、教育学、心理学方面开展宣传教育,帮助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倡导明责任、乐学习、会倾听、常陪伴的好家长理念,着力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推进家长和孩子共同成长。三是落实好相关工作经费。我省中小学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包括家长教育、家校协同等事务,由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统筹现有省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落实好相关工作经费。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朱国清、王炎峰,电话:0571—88008830、88062887)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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