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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643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1〕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1-06-07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07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厅提〔2021〕3号

冯志刚委员:

您在浙江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减轻中小学家长辅导作业负担”的建议》(第454号)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议契合2021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中“不给家长布置作业”等精神,对我厅落实《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明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界限,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我厅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现在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多管齐下,建立减负提质长效机制

(一)理顺作业各方责任。2015年,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为“加强作业的布置与管理、落实作业的批改与反馈、强化作业的控制与检查”,强调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对我省的作业改革起到了很好地导向作用。省教育厅教研室启动作业改革项目研究,召开了3次全省作业改革推进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方向性的要求和策略,总结推广了一批先进的改革经验。

2019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减负方案》),出台40条减负工作重点举措,着力破解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一是坚持作业管理的主体应是教师。教师布置家庭作业要遵守“四个不得”,进一步强调了教师的作业管理权限,明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界限。二是提升教师对作业的研究与思考。指导教师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并要求教师们根据各自学科的课标要求,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布置家庭作业,凡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精选、先做、分层、全批。三是提高作业质量,统筹控制作业总量,要求各中小学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制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

(二)把作业管理纳入减负工作之中。为了加强作业管理的专项督导,由省教育厅牵头,召集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等十四部门建立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由联合发文部门、教育部门、学校、家庭教育等专家组成的“减负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这一制度的建立有效加强了减负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通过“定期会商机制”深化多方合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近期,省教育厅将出台加强手机、睡眠、作业、读物和体质“五项管理”工作的意见,严禁教师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对中小学生的作业情况进行常态督查,加强作业指数的监测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列入重点督办,限期整改。

二、加强专业研究,改进作业管理

(一)开展专题调研,加强数据实证研究。近年来,省教研室坚持开展生学业负担监测评估。通过调查发现,自2014年起,经过多年减负工作,我省初中生的学业负担有所缓解,主要反映在学生睡眠时间略有改善,睡眠时间在8小时以上的人数明显增加,但仍只有29%的学生达到国家睡眠标准9小时;学生校内作业时间、校外补课人数和补习科目数都有明显增幅。教育部门已经狠抓作业研究、课堂教学、师资培训,但个体差异仍难避免。

(二)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发布制度。通过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指数的研制与发布,检验和评价全省及区域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和减负成效。区域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情况主要包括作业指数、补习指数、睡眠指数、学习压力指数、运动健康指数、近视率等。从2020年开始,由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牵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年对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县(市、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指标。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基础教育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的研究,其重点就在于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纠正片面的教育政绩观,建立绿色生态评价观。现阶段,我省重点推动实现“三减三增”,即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业负担重问题。

三、重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作业问题

针对老百姓比较关注的校外培训加重负担问题,我省严格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授课的时间和进度,对校外线上培训的课程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对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与其年检结果挂钩。督导各地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布置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布置作业。

四、家校配合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提案中所提及的学生作业负担重、家长卷入作业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社会整体的焦虑投射在学校教育,特别是学生作业上;另一方面在于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界限不够清晰,家校之间的沟通不够通畅等。因此,统筹规范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职责非常有必要。对于学校教育,学校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基于学科特质和核心素养要求,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效能,切实推动义务教育减负增效。对于家庭教育,我们倡导家长要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根据孩子的兴趣和现状谨慎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学校和家庭教育各司其职,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又积极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做到齐抓共管,力求减负提质。

学业负担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其背后根源比较复杂,受整个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家长的驱动,需要多方协同、通力合作、共同解决。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研,充分落实教育部的“学校责任回归学校,家庭责任回归家庭”精神;进一步加强家校协同,明确职责、强化规范、注重沟通;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多元化评价制度,引导教师提升专业水平与执教能力;进一步加强宣传与引导,呼吁和引导全社会形成更加健康、更加科学的人才观、评价观。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研室喻伯军,电话:0571—56870075)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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