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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673 文件编号: 浙教厅提〔2021〕8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1-06-2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1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21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厅提〔2021〕8号

丁杭缨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进浙江省义务教育段学生学具的建议》(杭113号)转由我厅办理。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学具工作的政策背景

学具作为一种完成基本教育教学任务所需的材料和器具,对学生理解和掌握书本知识、提高教学效率、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起到了积极作用。长期以来,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学具配备和应用。2000年,为加强对学具管理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学具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0〕6号),强调“充分认识加强学具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学具是供学生按照教育教学要求进行动手加工组装或操作的基本的材料和器具,属教育技术装备的一个组成部分。利用学具进行教学,具有鲜明的实践性。通过使用学具,有利于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的培养。实践证明,利用学具开展教育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条件”。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多年来坚持加强中小学生学具配备和应用工作。

二、我省中小学生学具配备和使用情况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基厅〔2000〕6号文件精神,2001年,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小学学具配备目录(试行)》(浙教供〔2001〕80号),要求根据学校自主、学生自愿的原则,从2001年秋季开始在小学数学、科学、美术三门学科中配备使用学具。2004年,《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的通知》(浙教计〔2004〕139号)明确,小学数学1-6年级、科学3-6年级、美术1-6年级三门学科配套学具的定价为每生每学期共12元。2008年起至今,我省小学数学、科学、美术三门学科学具费用列入省财政预算,统一免费配备给全省小学学生使用。据了解,学具总体受到学校和师生欢迎,认为学具在教育教学中能使学生在学习、探索过程中理解和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创新精神,激发学生求知欲望,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提高教学效率;利用学具开展教育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省学具配备工作坚持基于各年级课程标准要求确定配备目录,作为和教材配套、为完成基本教育教学任务的辅助教学材料,配备给每个学生,供学生在课堂上或回家动手操作使用。考虑到学具主要作为辅助教学材料,容易消耗且学生容易丢失,学具配备实行每学期配备,不循环使用。针对不同学期的重点教学任务和知识点,存在个别配备相同学具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会持续改进学具产品品质,推进学具创新与发展。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当前学具工作实际,拟开展如下工作:

(一)开展学具配备调研。深入基层小学学校,认真听取学校领导、教师、学生的意见建议。开展学具配备问卷调查,广泛了解基层学校师生对学具的真实需求和意见建议。

(二)优化学具配备内容。根据最新版国家义教课程标准和学校教育教学情况,组织编制小学数学、科学、美术三门学科《学具配备目录》,同时组织专家研制、开发各学科学具配置方案,在学具的内容、质量、大小、功能等方面进行创新,提升学具产品品质。

(三)改进学具配备方式。目前,学具是按学期配备给学生使用的。下一步将探索按学年配备学具方式,在学年内整合优化学具内容,进一步提升学具产品质量。同时,对部分小学各年级需使用到的学具产品,进行高品质设计开发,对这部分学具产品各年级学生可试行重复使用。

(四)增加学具数字资源应用。为提高学校师生学具的使用效率,促进学具更好辅助教育教学,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拟征集或组织学校教师、企业开发有关学具数字资源,并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面向师生免费开放使用。

(五)引导和鼓励开展数学实验室等新型教学空间的建设和应用。目前,教育部尚未发布数学实验室建设指导标准。今年我省将在全省建设1000个新型教学空间,重点培育100个典型案例。其中,我们将积极鼓励和指导各中小学校建设数学实验室,及时总结各地建设经验,提炼建设标准,并在全省推广应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支持。

(联系人:省教育技术中心郑鲁根,电话:13588837979)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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