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578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1〕121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05-17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安吉游戏”实践区和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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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21〕12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安吉游戏”实践区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要求,在县(市、区)申报和各设区市教育局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审核,决定确认慈溪市等11个市,县(市、区)为浙江省“安吉游戏”实践区;确认杭州市余杭区等11个县(市、区)为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确认杭州市余杭区海创幼儿园等106所学校(幼儿园)为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试点校(园)(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 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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