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082/2021-07488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公开日期: | 2021-04-02 |
统一编号: | ZJSP04-2021-0001 | 有 效 性: | 有效 |
文 号: | 浙教教材〔2021〕12号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浙江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
|
||||
ZJSP04-2021-0001 浙教教材〔2021〕1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建立健全浙江省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打造与“重要窗口”相适应的教材建设示范区,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教育厅牵头制定了《浙江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浙江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教育厅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3月30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