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
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高校招生计划。承担高校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工作。指导教育基建管理。指导教育后勤管理。负责网络与信息化规划管理。承担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牵头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牵头民办教育政策制定和宏观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