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00059 | 文件编号: 浙教办〔2021〕4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1-02-0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先进单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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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2021〕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的相关要求,在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自评和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考核,确定湖州市、衢州市、绍兴市、杭州市、温州市5个设区市教育局和杭州市下城区、杭州市江干区、杭州市西湖区、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市北仑区、宁波市鄞州区、慈溪市、温州市瓯海区、瑞安市、湖州市吴兴区、德清县、海盐县、绍兴市柯桥区、绍兴市上虞区、诸暨市、东阳市、衢州市柯城区、岱山县、台州市椒江区、松阳县20个县(市、区)教育局为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优秀单位。另按考核规定,确定金华市教育局、丽水市教育局、玉环市教育局获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单项奖。 希望各地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先进单位为榜样,积极比学赶超、争先创优,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和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更大贡献。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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